【民族】
瑶民、 民。 在兴宁历史上,曾经有瑶民和 民居住。瑶民是以狗为图腾的一个古老民族,聚处山林,砍树为畲,刀耕火种,采山猎原,语言不通。至清末,境内瑶民几近灭迹。清末,罗献修《兴宁乡土志》记述“国(清)初时,县东六十里铁山嶂尚有瑶民磊石为居,近百年来,既消归乌有矣。” 民(又称龙户),原是居住在我国东南地区的越人。秦汉时代,受国内政治影响,他们辗转迁徙至珠江各支流、珠江三角洲、广东沿海,以蛇为图腾,舟居水宿,成为水上居民。据史籍记载,本县 民在元朝末年迁入。明洪武初年,有38户38只船。清朝以后, 船逐渐减少。至清末,“唯麦姓二三人尚是 民”。
汉族客家民系。 兴宁县境,古为百越诸族居地。秦汉以后,中原汉族渐次南迁,与百越融合,成为岭南的主要居民。现居住在兴宁的客家人,大多数是元、明、清时期中原移民的后裔汉族客家民系。宋代户籍立册,根据汉人入粤先后,编为主籍和客籍。广府民系和福老民系入粤在先,编为主籍;客家民系入粤在后,编为客籍。客家人因此得名。
历史上,客家人有过5次大迁徙,从公元317年至1867年后,历时1550多年。第一次始于东晋(即公元317年至879年,历时562年),受五胡乱华影响,由中原(黄河流域、河南等地)迁至长江中下游,以至江西中部。第二次始于唐末(即880年至1126年,历时246年),受黄巢事变影响,由上述地区迁至江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和广东东北边境。第三次始于宋高宗南渡(即1127年至1644年,历时517年),受金人南下及元朝建立之影响,由赣中、赣南、福建西南部地区向粤东一带转移。第四次、第五次属客家定居地外迁。第四次(1645年至1867年),受清朝建立之影响,外迁至广东中部及滨海地区。第五次自清同治年间(即1867年后),受西路事件及太平天国事件影响,分迁至广东南部及海南岛。
兴宁的客家人,大部分在第三次大迁徙或以后迁入,最早迁入的时间在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间(1023年前后)。兴宁客家先民,大部分先居于江西,在唐末至五代间由江西入福建,宋以后入广东,辗转迁入兴宁;也有直接由江西迁入广东的。兴宁现在的人口中,除汉族外,还有壮、苗、蒙古、回、瑶等少数民族,人数不到总人口的万分之一,大多数是建国后随军政干部调动迁入的。
【姓氏】
据新编《兴宁县志》记载,兴宁有130姓,其中百人以下的37姓,百人以上千人以下的31姓,千人以上万人以下的39姓,万人以上的大姓23姓:刘、陈、罗、曾、李、黄、张、何、钟、王、廖、杨、吴、彭、袁、朱、赖、谢、丘、林、石、潘、肖。
【人口】
建县之初,兴宁地旷人稀。宋熙宁三年(1070年,即建县740年后),兴宁约有6000户。1071年分地置长乐县(今五华)后,兴宁有4000户。宋末战乱,人口大减。入元后,由于元朝统治者残暴,元末仅存1697户。
明初,由于战乱,兴宁“烟汲殆尽,仅存户二十余,编二图附于长乐县令兼宰之”。明洪武十三年(1390年),知县夏则中上疏朝廷减免官田租税,招携流亡人口。此后,福建、江西客人相继迁入,短期内人口大增。1391年,全县有722户2626口。明末崇祯五年(1632年),全县有赋役1890户。崇祯八年(1635年),全县烟户通查,结果有1.63万户。
入清后,本县社会文化、农工商业有较大发展,人口增加较快。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诏令增丁不增丁口税,以励生育。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全县有26.23万丁口。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人口增至37万余人。
民国时期,本县人口时增时减。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全县有45.2046万人。
1949年5月18日兴宁解放后,外流人员纷纷返回,至年末全县有48.4574万人。以后,人口不断增加。1985年94.3990万人,2004年末11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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