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户口是从兴宁市迁移到外地,在外地申请时要求提供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和未享受过计生奖励的证明,请问开该证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是否可以直接开,还是需要重重门槛先到其他各个部门先开具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