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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江新城三期存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4/8 15:14
标题: 宁江新城三期存在的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

你们好!关于宁江新城三期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请市政府给予宁江新城三期业主一些政策上的说明,及我们怎么维权。

1:按照合同,三期A区的房产证应给到我们的,契税也早就交了。上次开发商竟然发文说;因为五栋未建完,房产证给房管局扣押了,要在年底才能发。事情并不如此而已,宁江新城存在违约行为,带有欺骗行为。

2:多交契税(以前预收3%的税,实际只需要1.5%)总得退回给业主把?再一个就是,开发商既然未按合同日期给到房产证,是不是应该给出补偿?

3:市政部门发出限高停售公告,是针对公告以前还是以后,如宁江新城三期已购买的,在限高范围内的业主,怎么办?

4:宁江新城物业管理费是否存在偷税问题,交房至今,无税收发票只有简单的手写收据,是否合理正常?

“宁江”两字抚育兴宁人民,也是兴宁百年以久的品牌,不能毁于诚信,“新城”见证南部的发展,也证明市政府多年的努力和政绩。


宁江新城三期外漂业主         

2016.3.30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4/8 15:15

您好,你关于“宁江新城三期”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时预防和制止不当的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住建局于2016年3月24日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出了禁止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文件,要求停止对超机场限高的楼盘办理销售登记、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许可证延期、现售、抵押登记备案等手续,共涉及城区内11个楼盘。宁江新城三期1栋在禁止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楼盘范围内。


    1、我市发出禁止销售文件是依法履行职责,是告知和引导广大市民去购买合规合法的商品房,此举是为了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2、我市发出禁止销售文件是政府对开发商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纠错行为(并不是说此楼盘不能办证),超机场限高楼盘必须按照机场净空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完成整改后,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将依法依规办理。

    3、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非常重视,此前已经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超机场限高问题。市政府已协调驻地空军有关单位解决超限高问题。下一步,政府将与部队一起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超限高问题。

    4、对于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可进入市场交易。

    5、未涉及机场限高但又还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楼盘,市政府已召集市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研究,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手续,及早解决问题。

    6、市委、市政府将依法依规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7日           



作者: 摇摆的年代    时间: 2016/4/8 16:09
答非所问......囧。。。。。
作者: zyq138    时间: 2016/4/8 18:39
能说直接一点吗?五毛口吻有知识矛文化的人听不懂!
作者: 雄峰    时间: 2016/4/8 18:42
太极拳
作者: 平静如水    时间: 2016/4/8 18:51
[县斗阿!]臭蚬焗的大小虾兵蟹将、头头脑脑早都盆满砵满碗满擼!
作者: zd1102    时间: 2016/4/8 19:39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6/4/8 18:51
[县斗阿!]臭蚬焗的大小虾兵蟹将、头头脑脑早都盆满砵满碗满擼!

我觉得嘛,大家消消气,平静如水这个畜生发的言论,完全可以不必理会。可怜的人,生活极度的黑暗,内心极度的自卑。一个活着都不知道为了什么的人!!人如头像,猪拖狗脉,全家富贵!!

作者: luowd927    时间: 2016/4/8 20:52
政府与军用机场方面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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