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中学老师周末擅自办班招生补课 | |||
内容 | 我小孩在华侨中学读初二。开学不到三个星期,老是缠着我要800元的补课费,说是老师要在周末给他们办班补课。我就奇怪了,国家不是三令五申禁止在职教师在节假日进行收费补课吗?为何侨中的教师能够不顾国家禁令大张旗鼓收费补课?校长与教育部门也不管管?难道有分成?难道不怕媒体曝光?不怕纪委的明察暗访?学生补课地点外放的一大堆的自行车不就是最明显的线索吗?带上手机一拍一个准。近来老师的工资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也大幅提高了,没必要再那么搞,一点好处也没有,害人害己。希望侨中的老师们自重,爱惜的自己的羽毛与名声,不要再干糊涂事了。 |
深圳兴宁阿哥 发表于 2015/9/30 17:09
一面之词,不明真相,不妄自评论
史可法 发表于 2015/10/26 18:04
家长非常愤怒,因怕影响学生学习,不敢过分反映,如今眼见师德滑坡,课堂授业效果无法,会影响更多学子,还 ...
史可法 发表于 2015/10/26 18:04
家长非常愤怒,因怕影响学生学习,不敢过分反映,如今眼见师德滑坡,课堂授业效果无法,会影响更多学子,还 ...
学校巡督导师 发表于 2015/10/26 19:59
如果施行你的建议,那么兴宁就没有人那么傻去补课了。我看重要的是惩治有的些校长和领导班子,兴宁教育才 ...
3258741 发表于 2015/10/1 12:52
死哉底,不去补课直接跟老师讲,老师也是为了学生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www.jyb.cn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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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凡是涉及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纪依规处理。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韦英哲)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教育乱收费行为。除了问责有关责任人外,还将建立公开通报常态化机制,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本次检查范围为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通知要求,检查要把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的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此外,根据地方实际,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凡是涉及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对于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应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违规收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问题,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推诿通融等问题,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除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建立公开通报常态化机制,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此外,对于参与检查人员,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和人员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等。
在职老师好像不可以做家教。
广东: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教师或受行政处分 发布日期:2016-01-03 广东将重拳出击有偿补课行为。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并公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中小学教师有偿 补课严重者或受到行政处分,严重违规学校或取消评奖资格。确因工作需要,教师在校外向学生提供公益性辅导或授课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方案》规定,凡投诉较多或1年内所辖同一县(市、区)区域内有3所以上学校出现违规集体补课,情节严重的,由省教育厅通报全省。对违反相关规 定的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 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这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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