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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中桥头楼倒塌后之个人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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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gs
时间:
2010/4/27 15:21
标题:
一中桥头楼倒塌后之个人随想
1个钟之前,一中桥头一间二层楼门店轰然的倒塌了,抢救正在紧张地进行着,,,,,先简单地介绍下此店基本情况吧。楼龄已有35年以上,不是钢劲水泥柱梁结构,是淘汰的砖柱结构,这几个一直为荣兴水果行经营,生意也火红,上个星期,水果店搬走,这几天装修,,,,,,面对近几年疯涨的店租和转让费用,本人对此次倒楼事件作几个假如性的随想,,,,,1 假如那间店店主不贪财,那么现在经营这店的老板仍是荣兴水果行,那楼就不会倒,也不会有工人受害被埋,今天下午兴田路也不会因此而封路,,,,,,2假如做生意的老板不互相敲来敲去店,那么被埋的工人或许现在不用面临生死离别,,,3假如租店不用续约费,那么做生意的老板也不会为租店而苦命奔波,,,,,,悲剧已发生,,或许这一却都与我随想无关,但的确没有上面的因素,这天下午的倒楼事件肯定不会有,贪财店主得到了什么呢?让我们为埋在里面的工人祝福吧!
作者:
兴城528
时间:
2010/4/27 22:12
悲剧
作者:
房奴
时间:
2010/4/27 22:18
砸伤了人么?要尽最大努力抢救。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0/4/27 22:28
在背后思考, 一切都是利益惹的祸
如果没有那些如果,一切也都不会发生!
作者:
乡间走来
时间:
2010/4/27 22:54
楼塌人死伤,死伤者惨啊!但愿悲剧不再发生。
作者:
乔古
时间:
2010/4/28 00:16
悲剧。。。
作者:
青苹果
时间:
2010/4/28 04:21
楼主的随想很正确.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如何?
作者:
宁新苗条肥仔
时间:
2010/4/28 10:13
追逐利益是人的人的本性,势利老板也是常见的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
最重要的是不要伤及无辜,现在出了事故,伤者应该得到妥善的安置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wullone
时间:
2010/4/28 10:36
有最新报道吗?
作者:
457154318
时间:
2010/4/28 11:10
最新情况怎么 样了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4/28 11:51
http://www.xn528.com/thread-27786-1-1.html
新闻已有报道!
作者:
wullone
时间:
2010/4/28 19:31
希望“防患于未然”不要只是当政政府的空口号
作者:
神秘幽灵
时间:
2010/4/28 19:44
支持楼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出事故原因,追究事故造成者的法律责任,也祝福受伤的乡亲早日康复!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0/4/29 11:01
愿死者一路走好!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抓紧调查此责任事故!
作者:
松林坝
时间:
2010/4/30 09:12
回复
10#
457154318
在广东新闻台看到了报道,悲剧!但愿这样的事情少发生,但愿被埋人员有奇迹发生!
作者:
z--j
时间:
2010/5/1 16:35
唉!!我就是其中我一个伤者,只是肩膀擦伤而已,高二年级有三个伤者,其余的好像没有了,不过高一的不知道有没有。。还有一个骑摩托的叔叔砸伤了,并不大碍,可怜的是以为老婆婆。。。
作者:
zztt520
时间:
2010/5/1 17:17
额,我觉得贴主的随想不全面。的确,人都是有贪念了,但并不是因为贪念而导致房塌,毕竟谁都不愿意发生这事。再者,租赁合同到期,转让给别人很正常,每个店主都有自己的思想和选择,现实社会很现实,我为被砸到的2名老人伤痛,他们无辜,但被警察控制的店主、施工负责人就活该吗?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每个人都希望赚多点钱让家人过得好一点,我相信这件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而不是一个看戏者的身份都会悲哀,想到的就不只会是表面的受害者。。。毕竟,这一切都太突然,太意外。。。发生了的事没有如果。。。。
作者:
呵呵
时间:
2010/5/3 13:46
只有一点是有实际意义的,
随便改变非框架结构的房子是很容易造成房屋倒塌的。所以最应该受到处罚的是新租店的老板和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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