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跟踪:兴佛二路非法建设销售无人管 [打印本页]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2 15:40
标题: 跟踪:兴佛二路非法建设销售无人管
跟踪:兴佛二路非法建设销售无人管

    在兴宁市兴佛二路口十五米左右,“永美”汽车维修点旁边,李姓涉黑小商人在此开发了一栋八层无房产证商品房,在“永美”旁边打广告(横幅广告及招牌广告)进行非法销售及施工。
    此李姓涉黑小商人花名为“矮古”,以非法开发无证商品房获取了巨大利益,黑金最少达千万元以上。
    请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涉黑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序运行。

    看本站《“佛岭老街”在拆老屋重建》《佛岭街“拆旧店面重建”谁监管?》《兴宁市城区无证商品房近来泛滥成 灾,缺乏监管!》《佛岭街某村民勾结无证小开发非法 “拆旧重建”,城管及时制止。》《兴宁市某“无证商品房”非法上市销售,请兴宁公安介入调查!》等等主帖!
[attach]101591[/attach]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2 17:44
这是今天拍的照片,看到该无证商品房仍然在施工,销售,没有一点停工的迹象。
仍旧没有任何相关政府部门出面管理。在此呼吁各相关部门迅速制止这种非法行为!
作者: laowu    时间: 2013/11/12 18:19
土地使用证、规划审批、环境监测---------等相关的资料
作者: 实话实说123    时间: 2013/11/12 18:45
佛岭社角里的笑名叫长工的那个人,在网上化名为长龙,他伙同女婿和个别社员,眼红人家硬什分做吴得,人家大开发商小开发商都是开发商,任可以随便欺负小开发商,你怎么知道人家开发的房就不好呢,政府有质检部门,好不好也轮不到你说。全市小开发商成千上万,他们都是在建设美好兴宁添砖加瓦出一份力量。长工你有什么目的要这样做?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2 19:36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兴宁将成“矮古”的世界,无政府状态。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3 12:07
今天非法销售的横幅等广告撤了个精光,作贼心虚了啊!今天照片就不上了。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3 12:19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作者: 蘑菇    时间: 2013/11/13 14:29
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3 14:34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
兴宁将成“矮古”的世界,无政府状态,我爸是“李钢”!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3 22:59
请大家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作者: 747673910    时间: 2013/11/13 23:09
你真的好卑鄙小人,说是长工发的,想借刀杀人,迟早被人砍死的。
作者: 青春的兴宁    时间: 2013/11/14 10:26
矮古是不是卖钢筋的??应该是他拉。小开发商专门赚楼盘的。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4 14:48
请大家关注“我爸是李钢”,看看事件的结果。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18 18:42
关注:集体失声!“我爸是李钢”,兴佛 二路非法建设。
作者: 走西口    时间: 2013/11/22 15:21
你去住建局投诉就行了,另外把李老板的电话公布出来,让大家问候下。怎么也是老板,每年利润千万,镇得住的。
作者: zyq138    时间: 2013/11/23 01:24
保持沉默,兴宁已见怪不怪的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3/11/23 09:53
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仁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天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通知强调,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要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4 21:37
长龙,你跟矮古有什么仇啊

作者: 梦想之家    时间: 2013/11/25 10:40
现在什么进展?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5 12:33
没事啊,只有长龙这个吊毛眼红吗/有钱上面打点打点就没事了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5 12:36
练局是我亲戚吗,长龙,现在都尿裤子
作者: 梦想之家    时间: 2013/11/25 13:33
998又是一个忽悠货。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6 01:15
长龙现在屁都不敢放了,他知道我和练局的关系了。
作者: 梦想之家    时间: 2013/11/26 09:13
还官商勾结啊?
看把你得瑟得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7 16:50

作者: 998    时间: 2013/11/27 16:50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4 01:16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4 16:41
关注李平东,李伟强两兄弟非法建筑无证套房上市大肄销售!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5 13:14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6 12:07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6 23:36
在兴宁,有那个部门来管理非法建设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为此种事出面管理过。难道兴宁是中国的法外之地,可以任由开发商非法建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开发商、官员保护伞却大赚特赚黑心钱。而且得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利和管理处罚等。兴宁难道就是山高皇帝远吗?难道就是无法无天的地方了吗?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7 20:1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作者: 杜鹃啼血    时间: 2014/3/18 04:16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贪官!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19 14:3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3 09:59
大家关注一下长龙,看看他是否精神有问题?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3 11:58
欢迎网友关注!

但是希望楼上的不是以转移话题为目的,回避既成的违法事实,逃避你作为中国公民应有的监督责任,或者放任矮古兄弟肆意违法犯法!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3 21:25
我认识矮古,也认识你!你说他涉黑,黑金千万是乱吹牛!我是看不过眼说两句。楼两句。楼主你应'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3 21:29
楼主你应该清楚污辱别人也是犯法!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00:28
如果你是政府官员,我可以和你当面说清,当面调查他的违法犯法行为,看我是否污蔑了他,你有这个权力你就先立案,我保证出现,我也不会怕一个涉黑房地产商人,一山还有一山高,请矮古记住这句话。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00:35
还有涉黑资金是否达千万以上,完全可以调查清楚,如果是我说错他,不足千万的部分完全可由我捐赠给慈善机构作善款使用,作为我说错说的惩罚,这样你们会满意了吧!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00:40
我在这里劝矮古,以后少养拿砍刀杀人的小混混,再出现砍人的现象可以当场击毙!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00:40
我在这里劝矮古,以后少养拿砍刀杀人的小混混,再出现砍人的现象可以当场击毙!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4 11:42
说我是小混混?你太自以为是了!你是心态失衡乱咬人!你不要贼喊捉贼!你自己非法房产拿出来晒一晒?敢吗?说不好还揪出……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11:55
回楼上,请不要转移话题,矮古无证非法商品房并非兴佛二路一处,兴佛二路无证套房曝光后以去年抢建完成,今年又在别处大建无证商品房,曝光已经对他毫无警示作用!住建局现己对他着手调查,希望看到的是不谈空话大话,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明明白白地处理!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4 12:48
老板h你非要迫我说出你的臭底吗?1你跟……开发的非法套房拿出来晒一晒敢吗?要不要我拍个照放上去?
作者: zzjxiaozhi    时间: 2014/3/24 12:55
兴宁坜陂无公交出门十分不方便,建议洋里公交直接到坜陂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14:42
回45楼:欢迎晒晒,最怕李老板你没这狗胆!!!
作者: 长龙    时间: 2014/3/24 14:42
回45楼:欢迎晒晒,最怕李老板你没这狗胆!!!
作者: mzxnooo    时间: 2014/3/24 15:50
你爸才姓李!何猪头!你真应该看看医生了!
作者: 放羊的星星    时间: 2014/3/27 15:13
小产权房在北上广全国都大把,别说兴宁这小地方,现在国家虽出了政策,但政府没说要靠拆来解决这些遗留问题。楼主在这瞎掺和,不是吃不到葡萄酒说葡萄酸眼红人家就是精神病院出来的见谁叫咬还是跟人家有仇,吵得那么激烈,真是好意思。。。。
作者: 兴宁GG    时间: 2014/4/12 23:03
住建,城管介入
作者: aabbh    时间: 2014/6/1 19:29
无聊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4/7/21 00:32
谁借长工的名义在网上造谣!我知道这件事情了,想借刀杀人!我不会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我会让你碎尸万段!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4/7/21 00:36
长龙,我不知道你是谁,还有幕后自导自演跟帖说长工的,我不会让你高兴的生活的,我就在佛岭,我会找出你,哪怕你是市委书记,你的头拿生硬点,我找出你们,我不书你们!我名字倒过来念!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4/7/21 00:37
你们自导自演的这出戏不要让我知道是谁,我不会这样算的!!!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4/7/21 00:41
发这个贴的幕后人物,跟帖的几个,都是同一批人,你们最好看看,你们等着吧!
作者: 西西西    时间: 2014/7/21 00:57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41
发这个贴的幕后人物,跟帖的几个,都是同一批人,你们最好看看,你们等着吧!


长龙惹你了吧,据我所知,如果惹你了恐怕你没这么好过了。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轻饶你!
作者: 西西西    时间: 2014/7/21 01:05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 ...


我有关注这些贴子,长龙从来没说过他是长工,好象说过他是龙啸什么的。
作者: 西西西    时间: 2014/7/21 02:01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 ...


你屋夸门口马路倒水泥堵也倒不成,给长龙撩了吧。
作者: 浮沉如梦    时间: 2014/7/21 08:11
恶劣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