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女孩太漂亮 男方家长怕“守不住”拒亲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3/5/24 09:23
标题:
女孩太漂亮 男方家长怕“守不住”拒亲事
男方家长:
她太漂亮了,守不住
女方家长:
他年龄小了,不可靠
结局不错:
经过一番周折,现在家长都同意了
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漂亮乖巧,这样一对恋人,却遭到双方家长反对。为什么?男方家长说,她太漂亮了,守不住;女方家长说,他太小了,不可靠。
意想不到的是,男方犯盗窃罪后,检察官做工作,让他和家人重归于好,双方家长都同意了这门婚事。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宣布对其作出微罪不诉决定。
检察官当场告诫他,无论什么困难,都不是犯罪的借口,希望好自为之。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赵方敏 赵婷 通讯员 吴言才 摄影报道
双方家长不同意
据介绍,26岁的李志比女友小三岁,他和女友是通过网络认识的,那是三年前的事。
当时,她正和一个做服装品牌代理的男子谈恋爱,另外还有开奔驰宝马的有钱人追求她。由于男友对她不好,李志虽然没钱,但长得高大帅气,且对她呵护有加,她对李志越来越关心,李志也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他们相恋了。
两三个月后,李志把她带回去见过一次家人,但没通过。
李志的母亲周莲说,媳妇长得确实是漂亮,人又乖巧,但比儿子大3岁。女人长得太漂亮了,容易被外头的男人惦记。她担心儿子留不住这样的女人。
女友的父母也不同意这门亲事,理由是李志年纪太小,不可靠,万一变心,把她年龄拖大了,到时就嫁不出去了。所以这边也是死活不同意。
入不敷出就去偷
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李志和女友就出去租房住。
李志曾经悄悄将自己那页户口偷出去,打算和女友登记结婚。但民政局登记需要主页一起,这个婚没结成。为了女友,李志一年多没和妈妈来往,偶尔打次电话,都是央求父母同意这门婚事。
去年底,女友怀孕了。由于她有过宫外孕,再不要这个孩子以后不知能不能怀上,两人决定保胎。女友没有工作,加上需要保胎,养家糊口的担子全落在李志身上。可李志每月工资2000元,月支出项有:房租650元、每周保胎600多元、小两口生活开支1000多元……
由于入不敷出,今年2月中旬女友怀孕3个多月时,李志回家向母亲要钱,周莲还是那句话:不给。尽管生米煮成熟饭,周莲还是想逼他们分手。
今年2月19日下午,李志来到重庆交通大学宿舍,准备去偷学生的东西时,被警察抓获。原来,2012年11月他就到该校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鉴定价值1900余元。这次他一去,学校保卫部门发现他像监控录像里的小偷,遂报案。
双方家长同意了
女友立即给周莲打电话。“儿子出事后,我才晓得她的好。她经常打电话关心我、关心李志。尽管她没钱,也从她父母给的保胎费中克扣出两三百元,喊我送到看守所,还说要等他出来。”周莲深受感动。
“以前算是逼儿子去偷,我不能再逼他上吊了。”周莲有点自责。在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蕴嶙介入并劝说下,她同意了这门亲事。女方的父母也点了头。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释法
高蕴嶙称,李志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认罪悔罪表现,加上李志的母亲积极帮助李志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以前我市的盗窃案立案标准是1000元。今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数额有所提高。综合各种情况,检察院决定对其微罪不诉。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