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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五华棉洋镇干部向店铺收钱统一购买灭火器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3/5/10 09:44
标题: 五华棉洋镇干部向店铺收钱统一购买灭火器
  今年春节,五华县棉洋镇黄桥街一五金店发生火灾,酿成4人死亡、1人受伤的惨剧。事发后,棉洋镇干部走进圩镇店铺宣传做好消防措施,并帮助店主购买消防器材。然而近日,棉洋镇一些店铺店主却反映,他们出了115元,但是消防器材到现在都没有见到。“莫非是镇干部私吞了钱?”店主疑问。
  昨日,记者来到棉洋镇黄桥街,一服装店店主刘先生向记者诉说了情况:火灾事故发生后,3月份就有3名自称是镇干部的男子来到他的店里,出具了一张关于“消防安全”的宣传单,自称是镇政府的人,为了确保店铺消防安全,他们希望店主订购灭火器。
  “春节发生的那宗火灾事故,令大家都心有余悸,所以大家也乐意购买。”刘先生说,其实在此之前,也有店铺店主自动去购买灭火器以防万一,但店主自己购买的灭火器价格每件仅60多元,而镇干部前来为大伙订购的却要115元,所以有人质疑价格太贵。
  “当时镇干部说容量和质量与店主自购的不一样,所以我们最后选择了订购,镇干部帮我们登记在案,说购买回来后会送到店铺并教大家如何使用。”刘先生说。然而,自镇干部走后,就再也没有消息,如今差不多2个月了,灭火器至今没见到。
  隔壁店铺陈阿姨也有同样遭遇。“当时前来要求我们订购的3名镇干部,其中有一个是工商所的人,所以他们的身份不用质疑,肯定不会是外来骗人的。但为什么迟迟不见消防器材?是不是镇干部私吞了钱?我们对此持怀疑态度。”陈阿姨说。
  为了寻找答案,记者昨日来到棉洋镇政府,一名安监办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此前圩镇店铺发生火灾事故后,为了吸取教训,做好防火措施,镇党委政府决定,在自愿的原则下,统一为圩镇商铺订购灭火器,当时他们也向五华县消防部门咨询价格,将单价120元的灭火器“砍”到115元卖给店主。当时,镇安监、工商及派出所人员也一齐去到各店铺,登记愿意订购的人数,但不少店铺店主嫌价格太贵,所以当时仅有30多户店主出钱订购。
  “为了不让群众误会,工作人员最后决定放弃购置,将全部钱退还给商铺。”该负责人说,当时几天之内,九成店主都收到了退款,但是有三四户店铺,店主不在家,后来镇政府不少干部又忙于高速公路征地等工作,所以未能及时把这三四户店主的钱退回。采访当日,安监办该名负责人表示会于尽快将款项全部退回给店主。(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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