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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土地流转时务必要签好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3/4/9 09:52
标题: 农村土地流转时务必要签好合同
  近日,市农业局举行“行风热线”反馈会,就上线过程中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解决情况进行通报。据了解,上线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
  梅县南口镇长山 村村民黄先生反映,十几年前村里将大家的旱地集约起 来统 一出租给私人老板种果树,因种植未成功,土地已返还给村民小组。然而,不少村民认为村民小 组对集约土地的再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希望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下线后,市农业局、梅县农业局、南口镇及长山村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研了解到,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村17户人家对10多亩的集约土地重新返还给个人的分配问题意见不统一,部分群众认为,集约土地未按照当时底册记录情况重新返还给个人,存在不公平现象。农业部门表示,将积极配合镇、村干部共同协调,召开户主会收集17户户主的意见,尽量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同时,农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土地流转时一定要签订好流转书面合同,并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和发包方备案。合同中,要明确流转的土地(包括坐落、面积、质量、用 途等)、流转形式、期限、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才能在出现纠纷有理可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市民关注的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疑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包装上只印有“无公害”或“无污染”等字样的产品不能保证是无公害农产品。市民购买农产品时,可从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印刷的生产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或其他相关信息,到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询,获知此产品是否经过认证。据介绍,目前,我市通过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共有17个。农业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已认证的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进行监管,依法对存在违规用标等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置。此外,省、市农业部门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在今年内加大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频率,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同时会定期开展蔬菜农残快速检测,保障市民“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严海苑 梁伊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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