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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 实现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3/3/5 09:41
标题: 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 实现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日前,丰顺法院按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快速审结了一宗法定继承纠纷案。该案于原告起诉当天开庭审理,且实行一审终审。这是我市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民事案件,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原告曾某于2月20日到丰顺法院汤南法庭起诉,称其丈夫黄某典生前在某银行开办有储蓄存折,现因丈夫病故,家人无法将其在银行存有的1000元钱取出,因此到法院解决该笔存款归属事宜,并请求由曾某和黄某典唯一的子女被告黄某继承其父亲黄某典的该笔存款。汤南法庭法官在审查核实材料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为1000元,符合省高院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提出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诉讼标的额为13546元以下(含本数)”的规定。于是,法官当即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规定,当事人表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随后,法官为他们办理了立案和送达手续,并立即开庭审理此案。经过调解,原告曾某的丈夫生前存折内的存款1000元全部归被告黄某所有。(黄义涛 廖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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