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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所了解的城南征收拆迁情况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3/3/2 23:04
标题: 我所了解的城南征收拆迁情况

我所了解的城南征收拆迁情况

年前,在考察兴宁楼市之余,抽空去住建局和宁新街道拆迁办了解了城南征收拆迁情况。


住建局六楼新城区建设指挥部的会议室里,挂着一张巨幅的兴宁市南部新城规划效果图,甚是壮观。工作人员热情的招呼我,又是倒茶又是敬烟,让我受宠若惊。自家人就是好啊。工作人员还给了我一份《兴宁市城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兴市府【201254号文件。


据了解,目前南部新城征收共涉及

宁新街道:

城南十二口塘李屋  33

城南十二口塘张屋  12

人民大道商铺      34

安置区A        83

小计              162

福兴街道:

黄机村  103

神光村  333

锦华村  114

梅子村   37

高田村   30

五里村   36

小计     653

刁坊镇:

圩东村
未进行

罗坝村
未进行

合计     815

其中城南十二口塘李屋  33户、城南十二口塘张屋 12户、人民大道商铺   34户和五里村 36户已100%签订协议,并已开始拆除工作。其他签订协议比例数为20%80%之间。

据了解,人民大道铺面的补偿价格为,普通装修的,一楼铺面约为6000元,加上搬迁费,奖励金,铺租补贴等,最终大约为9000元一方。二楼以上房层约为1500元,加上各种奖励补贴费最终为2000左右。


而安置区铺面置换价约为一万元左右,二楼为2100元,最高层17屋为3030元。


上面的都是有房产证的房屋征收价,每套房仍要补点差价才能住入。还未算装修费。


而未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和地皮,征收价却远低于此价,约为千元以内。并有每户最多置换300平方的上限。看来,政府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让占有大量农村房和地皮的农民爆富。


本次政府用人民大道的商铺作为征收的突破点,是非常聪明的。一是商铺补偿价格高,阻力小,可以快速成功,树立典型效应,有利于宣传,扩大影响。二是商铺涉及利益多,如果不签协议,政府可动用的资源如水电、公安、环保、税收、工商等,随便一个都能让你不能正常经营,所以进展非常顺利。事实证明,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最后,我们争论的重点是补偿价格上,工作人员认为,本次政府已做出了相当大的让利,补偿价格是合理的。而我认为,城南人做出的牺牲更大,目前市场房价在4000元均价的情况下,这个补偿价明显是偏低的,特别是无证的农村房和地皮补偿更是低。农民要么以大量土地才能换回一套房,要么要再出十几万才能住上安置房,有违国务院关于征收拆迁要以市场价为原则的精神。而且是有永久产权的宅基地房换回只有70年产权的商品房,空间小了,环境变了,价格贵了,这是比较难接受的。我认为,至少应该不用再出钱,就能住上装修好的新房,才能体现出政府的诚意和让利。


兴宁的发展,城南的征收,是大势所趋,我一直看好城南的发展,但政府这次大范围的征收,并且赶在国务院即将修改提高十倍征收补偿金之前进行,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用意。而且其招商项目为购物中心、物流、行政、文化等项目,扩大就业并不明显,更有借机搞房地产开发之嫌。希望政府能广纳良言,学习珠三角先进的拆迁经验,不做野蛮征收,提高征收补偿价格,并合作开发,真正让利于城南人民,解决后顾之忧,造福子孙后代。


最后,在离开时,偶尔发现宁新拆迁办联系电话表排第一位的是游主任,不知论坛上的老游是否就是其?如果是的话,请老游领导多将征收信息发上网来,以正视听。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3/3/2 23:59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3/3/3 01:30
政府为了这次拆迁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要是你家里有在政府工作的,那你家必拆,不用说,我听到更搞笑的,他家直系三代务农,政府竟然能打听到他娘家的什么一个房的表的在政府上班,竟然派他去做思想工作,隆沟又垄沟的亲戚,可想后果,被赶跑了。其他地方的拆迁我不知道,现在政府是先从弱的地方下手,城南嘛,进村被赶出来了,进跑去文星郭屋,那里是安置房用地,竟然大部分初步同意丈量评估,还有五六家吧没有签字,问他们为什么签字,他们就回答谁谁带头的,在农村有这样一个习惯,只有一家签字了,政府又鼓吹,其他家怕吃亏,就签了。他们跟我说到时不合理可以申诉的,我说你们都是砧板上的肉了,已经没有话语权了,到时你说不合理,他说合理,你找谁去评论。说实话这个村也确实是软柿子,我们村就在隔壁很近,他们就是不敢来,为什么,我们村比较懂国家政策,再说要是有人签字了,我们也不会跟风了,大家的态度都是好戏在后头。这次的补偿真不是人想出来的,前年,人家鸿隆来征我们的老屋,赔率是1:1.1在兴宁任意选房子,我们都没有干,现在政府你出这么点钱来,没有门。再说了,你要拆我们房子,你们的安置房要先做好,这个是国家政策。万一你把房子拆了,安置房做不出来,拆迁户无家可归,这个也是大都是的担忧,再者评估要是合理。人家店铺9000多,我们那附近的地皮才500,肯干吗。真正的拆迁难还没有开始了,现在政府拆迁的范围就是欧绍商铺,还有的就是偏远地方,那些偏远的地方早就想搬出来住了,这样政府也好做宣传。我说的都是实情。因为过年回家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们进村了,也难为他们了,没有一个好脸色给他们的,但是中午晚饭他们却吃一顿好的,经常挨骂的都是比较瘦的,但是他们个个肥头大耳的,伙食好!!
拆迁难才真正的开始!大家拭目以待!他们现在在我们村就遇到了强有力地阻力。
作者: 老吴    时间: 2013/3/3 05:44
补偿标准根本不是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的,这是坑老百姓啊,民众不是傻子
作者: 宁新苗条肥仔    时间: 2013/3/3 08:47
政府为了这次拆迁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要是你家里有在政府工作的,那你家必拆,不用说,我听到更搞笑的 ...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01:30



    严重支持你们村的自我维权行为,一定要坚持到底,曙光一定会照亮兴宁的一小部分地区的。村民有维权意识是好事,可惜部分兴宁人头脑铁过尖,自私自利,不能团结,所以稍微给予利益就会动摇,所以希望你们村是个有骨气的,将来好给其他村的人们树立榜样!
作者: 宁新苗条肥仔    时间: 2013/3/3 09:04
我所了解的城南征收拆迁情况年前,在考察兴宁楼市之余,抽空去住建局和宁新街道拆迁办了解了城南征收拆迁情 ...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3/2 23:04



    好文,因为真实,为i老百姓着想,发出微弱群体的声音,不过决策者,估计是不会从百姓的苦处想事情的了,所谓的顾大局不拘小节!其实新城只是一片弹丸之地。zf的工作做得不够,何以得民心,古语云得民心者得天下。好大喜功,什么都想速成,质量不会好,兴宁已经滞后珠三角三十年了,难道兴宁人就不能慢工出细活吗,兴宁可以有更加长远的规划,这些天看新闻,国家规划司在考虑什么划小省,以后中国可能有五六十个省份,这个就是国家的长久考虑,兴宁却的就是长远的目光,兴宁的地理位置优越,这是三岁小朋友都能看出来的,资源也丰富,人口也密集,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几乎皆具,兴宁人其实可以等!兴宁不要因为速成搞得污水横流,乌烟瘴气,清水绿水,子子孙孙安居乐业于此,不是更好,其实我们的邻居河源在这一点就做的很好,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看到河源会比东莞好很多!
希望兴宁会更好,这一句话,我几乎是每年都会在a8说,今年也不例外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3/3/3 09:23
我听到的就是教育局恐吓一位50多岁的老教师,叫他如果不签就不要去上班了,老教师吓得两脚直抖,赶忙签约,然后村镇干部拿着老教师的签约去各家各户做思想工作,说什么人家老师那么有文化知识的人都签了,你们还不签,结果其他人也就陆陆续续地签了。
作者: 豆腐古    时间: 2013/3/3 09:34
人家店铺9000多,我们那附近的地皮才500,肯干吗

客观来说,秧苗和一碗米饭的价格是没有可比性的。
作者: xnsfgh    时间: 2013/3/3 10:26
一任一个规划,规划玩了,当任就玩完了。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3/3/3 11:50
这次兴宁老牛8同志说了实话
这次征地牺牲的是普通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经过这次征收大部分都变成一分地都没有的人,以后靠什么生存啊?
一平方1900收购你房子,以这样的价钱在兴宁买房,门都没有!
珠三角这边征地:要么政府略高于市场价征收村民土地和房子,要么是政府提供倒供地和赔偿房屋建筑成本
对比兴宁ZF这次南部新城开发征地的补偿方案来讲是
非常有愧于兴宁老百姓的。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3/3/3 11:53
其实国家征地拆迁条例当中的一条补偿原则是“对等略好”,不但不能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反而要略好一点,让利于民。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3/3/3 12:09
自己情况如下:
祖屋四间被征收,想换一套110平方的安置房来算
按政府赔偿方案:其中40平方不用你出钱,20平方按成本价卖给你,多出的五十平方要按三年以后的市场价来买。这样算下来换回一套所谓电梯毛坯房起码还要你倒贴二三十几万
被征地老百姓安置房成本均价要2500元起,被征地老百姓回购安置房按理来说应该比经适房更优惠才对啊,口口声声让利于民,是不是真的相信广大兴宁老百姓心中有个结果吧?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2:12
瘦的是百姓,肥的是官员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3 12:21
如果大部分人没有钱去贴商品房,又如何呢?住大街吗?首先声明我没有钱,也没钱贴。看政府如何来安置我们这些没钱的百姓了。看事态的发展在说吧。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2:23
目前市场房价在4000元均价的情况下,这个补偿价明显是偏低的,特别是无证的农村房和地皮补偿更是低。农民要么以大量土地才能换回一套房,要么要再出十几万才能住上安置房,有违国务院关于征收拆迁要以市场价为原则的精神。
作者: 随一    时间: 2013/3/3 12:30
自己情况如下:
祖屋四间被征收,想换一套110平方的安置房来算
按政府赔偿方案:其中40平方不用你出钱,2 ...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3 12:09



    祖屋4间是40平方吗??按1赔2,你是80平方不用钱。
作者: LYONGXIN    时间: 2013/3/3 12:33
现在农村建的房子有屁的房产证啊,我们那村的店铺都是老房子拆来建的!新闻上也没说有房产证就赔过多,一楼主你是不是搞错了!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2:38
征地老百姓安置房成本均价要2500元起


百姓卖回给政府才1900,空地才500,肥死政府官员啦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2:41
XNZF就是表里不一啊,习X平要是能来下兴宁就好啦,呵呵
作者: 落魄汎亾    时间: 2013/3/3 13:47
怪不得城南的民众如此反对征地了,原来不理解,现在终于明白真相了,这兴宁政府是拿百姓的利益去私饱中囊啊,如果是有为的政府是不会那样做的只会按照国家政策有力的去执行保护好当地民众的基本利益,只要这样才会受到拥戴,看来当初看好CLY的这届领导是根本的错误啊,难怪兴宁始终没法发展起来,带头的都是土匪哪来的良民啊,这是官逼民反啊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3:57
怪不得城南的民众如此反对征地了,原来不理解,现在终于明白真相了,这兴宁政府是拿百姓的利益去私饱中囊啊 ...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47



   
作者: 落魄汎亾    时间: 2013/3/3 13:58
大家上天涯论坛多发表兴宁征地的事实让全国人民都知道真相吧
作者: 落魄汎亾    时间: 2013/3/3 13:58
大家上天涯论坛多发表兴宁征地的事实让全国人民都知道真相吧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3 14:02
兴宁拆迁是好事,那么有多少人感到幸福呢?如果连最基本的住房都不能满足,拆迁又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3 14:04
城市也许建设的很好,这只是表面,那么有谁会了解百姓的痛苦呢?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3/3/3 14:46
正值两会,直接上各大论坛,大家一起去讨论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3 14:49
论坛网址发一下,在这里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3/3/3 15:09
老百姓不是不支持新城建设,但请市政府一定要遵守“对等略好”的原则,不要搞得老百姓房子被拆了,还要出二三十万去换安置房。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3 15:16
老百姓不是不支持新城建设,但请市政府一定要遵守“对等略好”的原则,不要搞得老百姓房子被拆了,还要出二 ...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09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3/3/3 15:18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等价有偿原则、对等略好、拆一还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一致原则,这是国际国内历朝历代永恒不变的原则。
作者: 11228694534    时间: 2013/3/3 15:50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思想明确提出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试问兴宁的领导把党的教育放哪啦?!!!!!!!!!!!!!!!!!!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3/3/3 16:57
对于16楼的同志
祖屋丈量哪里有按1:2算,最多是按1:1.5啊!
40方是分到自己名下的,其余是属兄弟叔伯的
总之征房征地全给政府,还换不回一套安置房。
作者: 如花    时间: 2013/3/4 11:32
支持一下,如此好文希望能够在“微博”发表一下,让更多的在外乡贤了解家乡的情况
作者: 一平民    时间: 2013/3/4 18:07
老板造的房子,老百姓可以自愿买不买,我们都不要去买老板的房子,这些房子就没有市场了,也就没有高房价了,而政府规划的福利房子,老百姓一定要住,因为价格便宜、位置好呀!即使自己补点钱也划得来呀!
作者: 屋跨人    时间: 2013/3/4 20:20
讲老惯好,又毛钱来先做好拆迁房兵大家。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5 13:13
造好拆迁房有什么用,我们买得起吗?什么叫让利于民,拆迁房都买不起,让利于民算怎么回事,让在那里啊?
作者: 一木    时间: 2013/3/6 09:26
新京报:此前有报道称,重庆大力发展城市建设,特别是轻轨建设,导致背负了2600亿元的债务,可能遭遇债务危机。
黄奇帆:乱质疑。如果重庆真的债务危机了,经常欠银行账,我们重庆的不良资产率应该很高,但事实是,在全国,重庆的不良资产率是最低的。这些都是公开的数据。

第二,债务的多少是和GDP对比的,我们GDP是1.1万亿,2600亿债务占GDP的比重是23%,整个中国,中央加地方政府的债务占GDP的比重是25%,重庆是低于全国平均线的,这个比例是全国第5位。如果重庆排第五都要破产的话,后面的省份都要破产了。

第三,国家有一个财政规定,任何地方的债不要超过财政支出能力,比如一个省的财政支出有4000亿,你的债务别超过4000亿。重庆的债务2600亿被认为很多,但是重庆一年的支出能力是4000亿,只占60%多,相对来说是西部12省份中最轻松的。

第四点,重庆为什么要修那么多轻轨呢?因为重庆这个城市四分八散的,需要有一个“项链”串起这一盘散珠,这个成本必须花,大概六七百亿。除轻轨之外,铁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我们十年花了六千亿。怎么能做到债务不高呢?我的奥妙就是土地储备。国务院2007年要求全国各地搞土地储备的,我2002年刚到重庆就储备了,储备了40多万亩地,这十年用了20万亩,每亩地赚200万,这就四千亿,扣掉土地征地本身的成本,大约有两三千亿的额外收入,就把基础设施建设的开支抵掉了(一部分)。
新京报记者沈玮青


作者: limy    时间: 2013/3/6 14:14
人家店铺9000多,我们那附近的地皮才500,肯干吗

客观来说,秧苗和一碗米饭的价格是没有可比性的。
豆腐古 发表于 2013/3/3 09:34



不知道你的观点如何,我想跟你说的是:政府买老百姓的东西,和老百姓之间互相买卖,应该是一样互相平等的。我家的土地,500一平方我不肯卖,不代表5千一平方我不肯卖。多少钱肯卖要我自己抓主意。
就这么个观点。
作者: limy    时间: 2013/3/6 14:19
自己情况如下:
祖屋四间被征收,想换一套110平方的安置房来算
按政府赔偿方案:其中40平方不用你出钱,2 ...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3 12:09



   我觉得不用和他们谈,咱们光脚的老百姓又不是当官的不怕你为难我。为了给自己后代留下点东西,自己认为满意的价格才卖!博了老命也不能给土狗给赚了去。
假设我自己想卖房屋土地,我求你买那价钱你说了算,现在是反过来,你求我卖,我又不急着要你那点鸡水钱。价格当然我说了算。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6 14:24
商品房都4000多了,拆迁才赔2千多有失公平。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6 14:24
商品房都4000多了,拆迁才赔2千多有失公平。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3/3/6 14:46
公平交易,才公平。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3/3/6 19:05
人民诉求只是要求合理补偿!!!!!!
作者: 亮-剑    时间: 2013/3/6 21:05
二楼以上好像一方只赔1000元?????????
作者: 一平民    时间: 2013/3/7 15:59
不知道兴宁老牛在表达什么意思?一种煽风点火的味道?
作者: 一平民    时间: 2013/3/7 16:56
房屋的市场价不一定能真实反映房屋的价值。当商品供不应求时,在市场上就会表现出价格远远高于其价值,就是所谓的天价;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在市场上就会表现出价格远远低于其价值,就是所谓的便宜货、白菜价。房屋也是这个规律。现在兴宁市楼盘绝大多数是开发商一手控制的房子,开发商通捂盘惜售或者通过中介公司拉高市场房价,造成市场上的房屋供不应求的表面现象,招引有刚需的群众疯抢市场上有限的房屋,甚至将改善住房需求的、投资的、投机的、炒房的等一窝蜂引入到房屋市场上来,误导老百姓赶紧买房。同时,由于兴宁财政实力有限,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小区有限,不能在短时期内解决那些真正缺住房的老百姓的需求。而现实中,市场价越拉越高,并不缺房住的有实力、有资金的人拥有很多房子空闲着,而真正缺房住的群众又没有钱购买房屋而租房住或居住条件很差。在兴宁,如果我们都不去去买开发商的房子,这些房子就没有市场了,也就不会出现高房价了,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会拼命压低房价来出售房屋。由于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生意,但房屋的价格就会理性地回归于价值水平,老百姓也就有能力买得起房子了。同时,当地政府征地越多,能向百姓供应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小区等就越多,规划的福利房子就会越便宜,老百姓居住的就更舒适、更实惠;即使拆迁的老百姓在政府赔偿的数额基础上自己再补点钱来去购买市场上被压低的开发商的商品房也划得来呀!再其次,如果兴宁的经济快速增长了,老百姓的钱包涨了,购买能力也就越强了,再去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也是不困难的事了。如果老百姓反过来作力就不对了,就会陷当地经济的恶性循环,最后苦的还是老百姓和工薪阶层。所以我们要主动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把兴宁经济抓紧搞上去,团结一起抵制开发商哄抬商品房的房价,让那些不良开发商吐血破产,让有社会责任心的开发商生存下来,让我们不再看到高房价了,至少比周边类似地方的房价要低。
作者: 市井小民    时间: 2013/3/7 20:55
补偿标准根本不是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的,这是坑老百姓啊,民众不是傻子
老吴 发表于 2013/3/3 05:44



   
作者: 忠言逆耳    时间: 2013/4/11 19:09
政府为了这次拆迁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要是你家里有在政府工作的,那你家必拆,不用说,我听到更搞笑的 ...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01:30



    据叔叔所D噶,里只Q博士讲老噶情况基本属实,只不过唔妹净少话也,同共产党斗,骨头生硬来!有之本事带头摇旗也,还附近人,红三伍屋,闲系锻心伍屋?看脸来,迟早拆到你朗朗散,就惊郭屋人赔老有,到你家时陈输记高升或双规,你就D死聊,闲系烧香保佑陈输记唔妹岸快下台占系办法!
作者: xnmh    时间: 2013/4/13 00:19
国w土e资r源部r刚r公开了,违r法用r地举报电话好像是12336,大家踊跃举报啊
作者: xnmh    时间: 2013/4/13 00:20
国q土q资q源q部q刚公开了违q法用地举报电话,好像是12336,大家踊跃举报,
加拼音是无奈,这样的发言都要审核,你妹妹的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3/4/13 00:25
据叔叔所D噶,里只Q博士讲老噶情况基本属实,只不过唔妹净少话也,同共产党斗,骨头生硬来!有之 ...
忠言逆耳 发表于 2013/4/11 19:09



    就不拆,到时,你有种过来哈
作者: luocongvip    时间: 2013/4/16 16:37
兴宁搞得再漂亮又怎么样,没饭吃看着漂亮的城市更心痛,再说不管怎么发展也没有广州深圳漂亮,如果只追求兴宁城市发展得漂亮的那些人你们不如去深圳广州生活会更好,你们就天天不用吃饭看着那些高楼大厦就能填饱肚子了!
作者: luocongvip    时间: 2013/4/16 16:45
老板造的房子,老百姓可以自愿买不买,我们都不要去买老板的房子,这些房子就没有市场了,也就没有高房价了 ...
一平民 发表于 2013/3/4 18:07



    福利个屁啊,把我们老百姓的福利给了政府了,这次开发政府肥得流油了!
作者: 捱屋跨人    时间: 2013/4/17 16:19
捱屋跨就在横湖塘,最近(4月9号)村里开会,要征收农田,仍然按过去一亩五万二千元,相当于每平方米八十九元。市政府现在急于征地,就好像........(不言而喻)
作者: mingshen123    时间: 2013/4/17 22:08
拆迁房屋补偿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一)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二)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作者: mingshen123    时间: 2013/4/17 22:12
新标准中各市州的补偿标准都有所提高,例如长沙市区Ⅰ区的补偿标准由每亩66000元提高到76000元,提高了10000元。株洲市区Ⅰ区的补偿标准由每亩55440元提高到72000元,提高了16560元。
作者: admin5    时间: 2013/4/19 19:08
路过得分....谢谢理解.
作者: 空空    时间: 2013/4/19 19:40
房屋的市场价不一定能真实反映房屋的价值。当商品供不应求时,在市场上就会表现出价格远远高于其价值,就是 ...
一平民 发表于 2013/3/7 16:56



    一厢情愿吧,商人眼中只有利益!!洗洗睡吧,你!!
作者: 646406257    时间: 2013/4/21 16:42
公理何在.
作者: 至尊红颜1    时间: 2013/4/22 15:42
不是有人在这次征地中富了起来吗
作者: 平常心看事    时间: 2013/4/22 16:27

作者: 平常心看事    时间: 2013/4/22 16:31
根本利益..............
作者: 平常心看事    时间: 2013/4/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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