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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了两次房屋登记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3/2/22 10:16
标题: 交了两次房屋登记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读者林先生:近期,我在办房产按揭的过程中,办房产证时交了80元房屋登记费,办按揭时又交了80元房屋登记费。这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登记费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我局房屋登记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是经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您已办了房产证,又已办房屋按揭(抵押登记),是属两次不同类型的房屋登记,因此,应该缴交二次房屋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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