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表彰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兴宁市龙田镇凉伞村榜上有名,成为该市第一个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荣誉称号的行政村,在该市广大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中树立了榜样。
在凉伞村创建和申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中,兴宁市司法部门加强指导督促,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指导该村开展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规范化调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软件资料建设等工作,确保了该村成功申报为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邓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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