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成人中专、少年宫,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用对象
1、2011年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用的人员。
2、首次实行岗位设置后(2011年5月至现在),由于单位变动尚未在新单位实行聘用的人员,需补办聘用手续。
二、上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二份。
2、《兴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名册表》,上交一份及电子文档。
3、2011年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学校加盖公章验证)。
三、上交时间:中学、进校、成人中专于2012年11月21日前上交;小学、幼儿园于2012年11月22日前上交。请各单位务必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交人事股(五楼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2、《兴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名册表》
兴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