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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宁新安置区规划建筑设计招标(含资格预审)第二次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11/13 19:18
标题: 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宁新安置区规划建筑设计招标(含资格预审)第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AJL-2012-033号

一、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宁新安置区规划建筑设计招标项目,是兴宁市委、市政府为了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兴宁市南部新城,推动兴宁跨越发展,对征地拆迁户在南部新城进行集中安置的规划建筑设计项目,项目共三个地块,其中福兴地块约24.8公顷,宁新地块㈠约8.5公顷,宁新地块㈡约12.8公顷,总用地约46.1公顷,用地指标按广东省技术规范和兴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标项目经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2]190号文核准,并受承办单位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征地拆迁集中安置区规划建筑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二、项目任务和内容

本次规划建筑设计的任务分为四个阶段: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②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③建筑、结构、水电、通信、燃气管道、小区智能化等全套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投资概算);④项目全过程施工配合及审查。

设计深度(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单体、竖向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图设计、室外管网设计、小区绿化景观设计、道路设计、供电、给排水设计、雨水收集系统设计等用地范围内全部工程规划建筑设计。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景观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或联合体);

2、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须专业配备齐全、合理满足设计深度及业主设计周期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如下: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注册规划师证,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结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持一级注册结构师证,其他配套人员资质等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提供资料要求(附表)。

四、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机构拟派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共3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程序

1、  公开发布规划建筑设计招标(含资格预审)公告;

2、  投标单位携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要求)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报名;

3、  投标报名资料现场审查通过后,将被通知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  投标单位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机构拟派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共3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六、组织方式

1、公示时间: 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八、酬金

本招标项目经专家评审选取壹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设计酬金详见招标文件,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无任何费用补偿,参加投标全过程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次规划建筑设计招标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项目组织方所有,设计单位拥有依据本次项目成果申请专业奖项、发表研究论文及自身宣传的权利。

九、招标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地    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联系 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0753-3361317、0753-3361126(传真)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报名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 系 人:曾宪善 (0753-32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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