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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参加无偿献血配偶父母也受惠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10/10 10:15
标题: 参加无偿献血配偶父母也受惠
  昨日下午,市食品药监局、卫生局和市人民医院举行“行风热线”反馈会,就上线期间群众提出问题的落实和答复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梅城市民林先生反映,自己曾多次献血,现在他的弟弟要用血,为何不能免费?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答复,为了让更多的献血者受益,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岳父母、家公、家婆、儿媳、女婿纳入血费报销范围。目前,在我市献血200毫升及以上,本人终生免费用血,同时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岳父母、家公、家婆)、子女(含儿媳、女婿)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未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临床用血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或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子女(含儿媳、女婿)参加无偿献血的,可返还与献血量相应的互助金及血液检验费。由于林先生弟弟不在血费报销范围内,因此不享受免费用血。
      市民曹女士咨询,现在很多药品尤其是糖衣包装的药品都是五颜六色的,不知这鲜艳的色彩是否有害?相关部门对药品包装有没有相关规定?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答复,色素属于药用辅料,药品使用的色素含量非常低,经批准允许使用。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服法服量服用药品,是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包装从内到外都有明确的规定,所有药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其标签、说明书都是经药监部门批准的。
     针对市民反映的梅江区一家餐具消毒中心处理碗筷不卫生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联合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检该厂产品40份,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此,市卫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力度,要求这些单位按回收、除渣、初洗、消毒、冲洗、过机、包装的程序对碗筷进行处理。(严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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