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兴宁市政府必须妥善处理城南国道段业主的迁拆风波 [打印本页]

作者: 若思    时间: 2012/9/23 14:55
标题: 兴宁市政府必须妥善处理城南国道段业主的迁拆风波
兴宁市政府正在动员城南国道段业主迁拆,这牵涉到大批业主合法利益,群众反应强烈。
   如果处理不好,在这交通枢纽的闹市如有什么风波,将严重影响兴宁形象。
   业主们是这样讲的----
   1、我们以前在这里置业,是以前的兴宁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合法建筑;现在的兴宁新领导撕废以前政府的规划,是属于违约,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能随意说变就变。
   2,现在的从明珠加油站往西的城南国道段,已经是闹市,正是业主好不容易收益时候。而兴宁新领导却把黄金地段让给外地老板(有内幕消息透露其实是兴宁老板),却把本地业主安排到偏僻地段赔偿,而且不知猴年马月才有收益。
   居于充足理由,广大业主决定联合起来抗争到底!
   为了维护兴宁业主利益,为了稳定和谐,我们认为,兴宁市领导必须慎重考虑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一切以法理为依据,妥善解决业主们的需求,才是上上之策啊!
作者: 冷眼看世事    时间: 2012/9/23 17:58
没用的,一律强制拆迁!强制措施会一波一接一波!
作者: xnsfgh    时间: 2012/9/23 18:01
看来兴宁的拆迁风暴要来了。
作者: 路障僵尸    时间: 2012/9/23 19:34
城管和强拆队已做好准备,就等主子一声令下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3 22:32
现在我的老家也要拆,现在我们走路去乐万家才五分钟,安置房走路要四十分钟,而且不同地段还价格一样,对外就是抗议抗议再抗议,表示强烈的愤慨,对内就是打了鸡血似的。
作者: 兵临城下    时间: 2012/9/23 22:56
什么叫必须?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2/9/24 00:26
深表同情
作者: 天朝奥特曼    时间: 2012/9/24 02:03
要发展容不得你们,去抗议没什么好下场.
作者: 陇西堂a8    时间: 2012/9/24 02:50
支持你们。保卫家园。。。。。。
作者: 万通    时间: 2012/9/24 08:45
政府要拆迁就一定会拆迁,历史的车轮是滾滾向前开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醒目的人就要跟政府好好协商解决,跟政府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说白了就是鸡蛋碰不过石头!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9/24 08:58
强拆
作者: 52528    时间: 2012/9/24 08:59
ZF与市民之间关于利益的博弈。
作者: mz789    时间: 2012/9/24 09:55
权力大于一切,领导有收入谁也拦不了
作者: 说一声    时间: 2012/9/24 12:52
闹市和黄金地段都是政府对城市的改造和规划才会逐步形成,兴宁要发展就要有城市规划,有规划也就会有征收和拆迁。为了城市的发展和美好的明天,拆迁户应该顾全大局,配合政府协商解决好拆迁赔偿问题,不应该以不合理的要求去阻挡拆迁。
作者: wpd18s    时间: 2012/9/24 13:06
14楼的说得好听,你家的房子给人拆拆试试。假如是你的房子说要拆而且补偿不合理,叫你搬到偏远地方去,店面变车库,你愿意吗?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作者: lxsq888    时间: 2012/9/24 13:25
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作者: 把木瓜还给我    时间: 2012/9/24 13:32
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作者: 笑多了会挂科    时间: 2012/9/24 13:39
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作者: 笑多了会挂科    时间: 2012/9/24 13:39
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2/9/24 15:11
错了,本来就是卖100的东西,规划后能变成200了,现还只陪#。所以呢就要抗争,说不定能陪300
作者: 白天黑夜    时间: 2012/9/24 15:27
政府的公信力不只是体现在执行新政策上,还要体现在如何维护执行上届政府的政策上,不然,每一届政府都可以不理上届政府的政策,那这个国家、社会成什么了!在大力提倡公民信用的今天,政府的信用又在哪里!
作者: 十分爽    时间: 2012/9/24 19:57
14楼的说得好听,你家的房子给人拆拆试试。假如是你的房子说要拆而且补偿不合理,叫你搬到偏远地方去,店面 ...
wpd18s 发表于 2012/9/24 13:06



    假如政府现在没有城市规律,你家的房子不拆迁现在难道就会有很高的价值吗?要知道有国才有家,没有城市规划就没有城市的发展。
作者: 十分爽    时间: 2012/9/24 20:10
我作为城南国道业主之一,会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和拆迁。因为房屋租金不高,老是低价格出租很不划算,所以我早就希望政府能早点征收和拆迁,今天总算盼到了。
作者: 客服诚聘    时间: 2012/9/24 21:39
根据城南居民说,城南征地,空地才200块钱一平方,200一平方,艹艹 现在还200块钱一平方空地,还是世界500强前来合作,开发~~~~~~~~~~~艹  你他妈的这是在卖国,市领导不要只为了你自己的政业,做出卖国的行为。
作者: 客服诚聘    时间: 2012/9/24 21:40
  河蟹老子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4 22:51
我作为城南国道业主之一,会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和拆迁。因为房屋租金不高,老是低价格出租很不划算,所以我早 ...
十分爽 发表于 2012/9/24 20:10

空地200一方,你要带头签字,到时不要泼妇套边哦
作者: 把木瓜还给我    时间: 2012/9/24 22:53
煤气罐伺候!!
作者: 事实面前    时间: 2012/9/24 23:03
大力支持快点把购物中心做好,让那些乱起哄店租的房东,店面离谱的租价见鬼去吧。真以为做生意的这么好做。
作者: 事实面前    时间: 2012/9/24 23:12
《购物中心》一做好跗面影响,全城店租将从此改变,城里将会有很多空店租,店租会下降从此不在紧张。
对做生意的和消费者是很好的事情,因为店租成本一高,给你的东西和服务价格自然会高《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作者: 香韵    时间: 2012/9/24 23:12
拆迁户的安置房被规划到哪里?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4 23:24
《购物中心》一做好跗面影响,全城店租将从此改变,城里将会有很多空店租,店租会下降从此不在紧张。
对做 ...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2/9/24 23:12



    听讲话在文星村的彭屋,日,现在我老屋是烟草大厦那里的段心伍屋,让我们去几公里外的彭屋,现在买东西都很方便,行路就可以去乐万家,去到拆迁房,走路去,菜都没有买,油费又贵现在骑摩托车的话,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有可能会发生辽宁那种事件,政府敢硬来的,当然发生了,那些当官的前途也就没有了。
作者: 海盗    时间: 2012/9/24 23:50
如有什么什么不满,那就应该表示“强烈谴责,希望双方回到谈判桌上来”
作者: 陇西堂a8    时间: 2012/9/25 02:09
23楼的..zf是你爸啊.说的好听。要不你就zf内鬼.
作者: 方便冇也?    时间: 2012/9/25 08:20

作者: 万通    时间: 2012/9/25 08:30
政府征收每平方200元,要知道还有倒供地划回给农户。
作者: HENGHU    时间: 2012/9/25 08:40
赔偿达不到要求的就跟那些狗日的干到底,干死TM狗日的一个就抵了,干死两个赚了。不把事态弄大人民群众是得不到好处的。
作者: 方便冇也?    时间: 2012/9/25 09:18
200一平方的话,一亩就是十几万。
作者: wpd18s    时间: 2012/9/25 12:55
23楼的好笑,难道我们现在国道旁边的房子就不是城市规划出来的吗?这样的房子难道会没有规律?笑话,我们的房子可不是在国道正中央,我们的房子不是旧的。拜托,你以为政府拆迁会给很好的店面给你吗?你好傻好天真!产权置换以后的店面出租能比你现在的租金高,等到你毛白牙齿脱!再说你跟我谈什么城市规划,什么先有国再有家这些废话。要是真的是国防建设公共建设要征收,我二话不说。。你说得好像很高尚一样。其实说白了购物中心其实是买一送一,欧尚来投资,兴宁政府送你房地产开发。。
作者: wpd18s    时间: 2012/9/25 12:56
拆迁户的安置房被规划到哪里?
香韵 发表于 2012/9/24 23:12



    城南车头上。其实就是海兴花园那里走进去
作者: wpd18s    时间: 2012/9/25 12:57
赔偿达不到要求的就跟那些狗日的干到底,干死TM狗日的一个就抵了,干死两个赚了。不把事态弄大人民群众是得 ...
HENGHU 发表于 2012/9/25 08:40



    拆迁的时候我们老百姓要文明,要和谐!哈哈。。。反正自己的房子,慢慢磨!
作者: 路障僵尸    时间: 2012/9/25 13:21
支持农民起义
作者: ywl520    时间: 2012/9/25 13:26
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作者: 路障僵尸    时间: 2012/9/25 13:27
支持农民起义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5 15:16
[quote]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3:26 [/quo
所货一个你,段心就是属于文星的,再说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同样在文化广场,价钱都不一样,你如果道德高尚,可以首先支持拆迁,为兴宁的城市化作出贡献,你如果想捞笔钱,大家也不会说你,你有本事搞到钱的话。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2/9/25 15:45
200一方那不是一亩13W?再加上倒供地?现在兴宁征水田有这么高吗?
不要骂我,  也不要说现在的地皮是3000还是5000。我问的只是水田。
作者: ywl520    时间: 2012/9/25 16:22
[quote]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3:2 ...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5 15:16



    不知是你所还是我所,你斗的过政府吗?有块地划给你就不错了,彭屋那边征地划倒金地都不知道有没得划
作者: ywl520    时间: 2012/9/25 16:28
彭屋那边的水田5万3一亩,还不是让政府给征了,倒金地没着落!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5 17:39
看了跟帖,心情很不好,首先我表示我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次拆迁中,但看了貌似很“伟大”,其实很2B的发表,怒从心生。幸灾乐祸的2B们,有一天也会强拆到你们头上的。我们“伟大”的党赶走国民党后,960万平方公里就是他们的了,我们连个屁民都不算。建议该地段手续齐备的业主要团结,你们是卖方,没听过买东西的人定价的,实在撑不住去上访,祝你们好运。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5 17:44
还有一个建议,业主联合起来,请律师团帮你们。难道换了一个书记就换了一片天???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5 17:48
那些“高尚”的屁民们,这不是我们内部的矛盾,我们的舆论帮了这些业主们其实也就帮了以后的自己,醒醒吧。
作者: 美公    时间: 2012/9/25 18:02
支持农民起义,打倒供铲挡!!!
作者: 公正律师    时间: 2012/9/25 18:21
城南那边很多人都不支持政府征地拆迁,大唱反调,建议政府把欧尚集团更改至宁江新城对面来建设,我们福兴人民会热烈欢迎。
作者: 十分爽    时间: 2012/9/25 19:51
一个人要用良心说话,在城南路段国道边我有一栋楼房,建好到现在己有十七年,自己没有住一直出租给人家,租金很低还不算,况且有时还租不出去,长期这样很不划算。我欢迎政府征收拆迁是说出我自己的心里话,又不是说无偿给政府征收,给政府征收肯定要跟拆迁户协商沟通,通过善意的方法和合理的要求去提出意见,而不是用粗暴的和无理取闹的方法去阻挡政府征地拆迁。
作者: 渔家傲    时间: 2012/9/25 21:10
同意53楼,作为新一届政府领导,有如此魄力,为使兴宁子孙后代能过上好生活,呕心沥血,这在此前历界领导班子是没有过的!作为兴宁人,应该顶力支持才对!有国家(大家)才有小家嘛!作为拆迁户,完全可以心平气和的把自己的诉求向政府反映,我想政府一定会积极解决的!千万别上了一些别有用心人的当,个别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其实对自己个人,对自己家人、朋友,也是没有好处的!!!况且,作为一块金子,到哪里都是会发光的。所以,应把更的精力放在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变化,如何靠自己双手合法致富,过上幸福生活上来!否则,只会是自寻烦恼,得不偿失!!!
作者: 老猴    时间: 2012/9/25 21:22
合理补偿,双方得益,狮子大开口(听讲城北某屋的要求一赔5,太夸张了吧)的坚决打击,也反对低价强征,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5 22:15
一个人要用良心说话,在城南路段国道边我有一栋楼房,建好到现在己有十七年,自己没有住一直出租给人家,租 ...
十分爽 发表于 2012/9/25 19:51



      我家有店也在威景酒店正对面,很好租。也有租出去十年了,1500一个月,只是租出去三层,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路段不一样的价格,人也是一样的,有的人好讲,有的人不好讲,说到底拆迁的政府赔偿给每家的都是不一样的,有高有低,在这里你们不要跟那些拆迁户说要觉悟高之类的,你买东西都要货比三家,如果拆迁户得不到很好的赔偿,那么这个欧尚购物中心是很难推进的,政府面临的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片人的事,再说这个工程又不是什么国防工程,当然1:5是离谱,但是政府肯,也没有话讲,买卖你买我卖,没有吃亏不吃亏的问题。
     我们也没有必要争论什么,政府首先要对征地提出一个大纲,都是让村干部那里传话,现在有谁鸟他们,都是一帮蛀虫,在我认识的村干部当中,政府要拿出诚意来,不要骗老百姓这里做什么,等地征收了,又不一样了,为什么会出现民不信官呢?原因是当官的骗我们善良的老百姓太多了。见到他们不是说人来了,而是猪狗来了。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2/9/25 23:01
静观其变
作者: 罗岗喜    时间: 2012/9/25 23:14
广大业主决定联合起来抗争到底!

个人认为,从大局考虑,最后的结果就像鸡蛋碰石头,你信吗?反正我信了。。。。。。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2/9/25 23:19
我家有店也在威景酒店正对面,很好租。也有租出去十年了,1500一个月,只是租出去三层,这就是 ...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5 22:15



   首先陪偿标准就应是统一的,要走人情也就是在测量或定数5量时由村干部多报点。
说什么1:5是买卖双方的事,政府肯没话说,更是笑话了,这样是不是1陪50或50陪1双方肯没话说啊?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2/9/25 23:26
看了跟帖,心情很不好,首先我表示我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次拆迁中,但看了貌似很“伟大”,其实很2B的发表,怒 ...
路人甲123 发表于 2012/9/25 17:39



    没开发前那的房屋卖多少钱啊?和现在的补偿那个高啊?
明明是利益集团还要装出一个委屈样。
强烈要求市政府欧尚等企业到宁中开发建设。。
作者: 平安是福    时间: 2012/9/25 23:27
团结就是力量!此时人民要保持冷静头脑,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被GD逐个击溃。把对手弄得一盘散沙是他们最擅长的。
作者: 改变现实    时间: 2012/9/25 23:30
强烈要求不要来兴宁。。。。。。。。。。。。。。。。。。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5 23:33
首先陪偿标准就应是统一的,要走人情也就是在测量或定数5量时由村干部多报点。
说什么1:5是买卖 ...
pp1354917 发表于 2012/9/25 23:19



看来你在社会上混得不是很醒目,拆迁就是没有什么标准来的,政府都是软硬兼施,欺善怕恶。没有什么标准的,你可以1:0.8,他可以1:1,当然你也不也不能太贪心,差不多就可以了。哪家得了政府的好处,就当做没有得到在别人面前。农田的话政府可以话是公家的,但是私人住宅,政府就不能强来,如果强来,没有十年半载是拆不完的,到时这届政府早就不知道在那里了。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9/25 23:38
要是钓鱼岛打起来,一个导弹偏航直接一炸,全部变成平地了,就好了。1分钱不用赔。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5 23:42
没开发前那的房屋卖多少钱啊?和现在的补偿那个高啊?
明明是利益集团还要装出一个委屈样。
强 ...
pp1354917 发表于 2012/9/25 23:26


我告诉你,我那欧尚没有来之前,是丽景湾的和鸿生花园在做商品房,想征我们的地他们开到1:1.1,置换在兴宁任何的商品房,没有人鸟他们,我家买了地是3000元一方的在去年。那你说谁是利益集团啊。看来你在社会上混得无醒光,再说农民也征地发财,这样的心理也是完全正常的,这个谁不想啊,你没有征地只能怪你怎么不在这里出生。
作者: 方便冇也?    时间: 2012/9/26 08:31
嗯,今天又看到很多跟帖啦。精彩。
作者: 开心游子    时间: 2012/9/26 10:22
对兴建兴宁购物中心地段的一部分拆迁户用不合理的要求阻挡政府征收拆迁,这些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强烈建议政府改变原有方案,把购物中心改到褔兴来建设,福兴人民一定会热烈欢迎,也会全力支持!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2/9/26 10:55
只要赔偿合理,作为兴宁百姓,我们就要支持政府,为了兴宁经济发展,为了我们百姓的生活更美好。赔偿不合理,就坐下来跟政府谈。要做到双赢。。。
作者: 315389384    时间: 2012/9/26 11:09
哈哈^^来罗坝吧!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1:40
一整排楼房,又不是违章建筑,拆了有扩路的可能吗?说白了就是政府不肯让原有业主“沾光”。便宜的价钱买下拆了后,然后做成一模一样的楼房,再高价卖出,百姓的财富就流进政府的腰包,三公消费又有钱了,又可以包二奶了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1:40
一整排楼房,又不是违章建筑,拆了有扩路的可能吗?说白了就是政府不肯让原有业主“沾光”。便宜的价钱买下拆了后,然后做成一模一样的楼房,再高价卖出,百姓的财富就流进政府的腰包,三公消费又有钱了,又可以包二奶了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1:51
富兴市场侧的崇文街,一整排4层楼的店面,每栋占地面积75平方,总建筑面积340平方,强拆后每栋赔了多少钱,你们知道吗?23--27万不等,参照当时新兴雅苑的房价是1280一平米的毛坯房,差不多一栋楼换到了一套套房。你们想想这次政府能出多少钱买啊?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2:03
有些傻B嘴里叫嚣“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真要到你们头上看你们还叫的出,政府搜刮百姓的财富已经够狠了,让出一点小利给百姓都不行,还构建和谐社会,天大的笑话,还有他要买东西由他定价,不准你们不卖,这种怪事只会发生在我们的天朝圣国,顶级膜拜。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2:14
同意53楼,作为新一届政府领导,有如此魄力,为使兴宁子孙后代能过上好生活,呕心沥血,这在此前历界领导班 ...
渔家傲 发表于 2012/9/25 21:10



    你自己是金子吗?你就是一坨屎。你不遗余力的夸政府,鄙视你5毛
作者: 笑多了会挂科    时间: 2012/9/26 12:31
多站在我们老百姓的位置上想一想,换思考想下,假如别人拆你的房子,你又会有什么样的“情感”呢??!!住了十几二十年的房子都有感情了,大家邻居也是一样.
作者: wpd18s    时间: 2012/9/26 12:35
53楼ZF托,鉴定完毕!
作者: 青天哥    时间: 2012/9/26 13:24
国务院三申五令严禁强拆,若拆,必须合民心,妥善安排拆迁户,一赔一的就地安排,这是最基本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领导们也可参照南门坛老祖屋,鸿源大道周围拆迁户的赔偿方法。否则,辽宁的事例必重演!市领导定要重视!!!
作者: 路人甲123    时间: 2012/9/26 14:08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摘自人权宣言。注意最后的一段话,“但是”﹏﹏﹏﹏﹏﹏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6 14:26
表示同情,无奈。这就是政策,毛办法。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6 14:27
表示同情,无奈。这就是政策,毛办法。
作者: 方便冇也?    时间: 2012/9/26 14:27

作者: zhang12345    时间: 2012/9/26 14:31
上句:一幫惡狗氣衝天,隻等主子吼聲令。。。。。。
坐等下句!!
作者: 开心游子    时间: 2012/9/26 14:37
下句:一堆狗屎拦路边,就等主人去打扫。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6 14:54
现在没有动静了,政府。现在不必以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知道几楼说的搬到福兴去,你就这样肯定你那拆迁就这样顺利,个个觉悟很高,个个都拍手叫好,真是可笑。我是南部新城的拆迁户,我那里水田的话都被征收了,没话说水田是公家的,大多数就剩下自己现在住地方和祖屋,征收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就算我们多要几个钱就有错吗?像以前政府征收我们的四万九一亩地,一转手就卖了二十几万一亩。谁去说他们去,我觉得有些人太可笑了,说我们漫天要价,当一天你们家的地方被征收的时候,你那时还会很蛋定?可能比我们更加虚伪、贪婪。多说也没有用,就看政府敢不敢像以前一样,强拆了。我们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到时会跟他们拼命的应该,因为他们在拆的是我们的生命,那些祖屋虽然没有人住了虽然破破烂烂了,但是那孕育着我们客家人文化传统的地方,是我们精神寄托的地方。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没有信仰的国家。
    当然真的是为了城市化的进程,为了广大的老百姓的福利,我们也不是说不通情达理,但是我要说的,你说现在的官是好官有谁相信,因为之前的官伤害老百姓太多了,亏欠老百姓太多了,如果你要让老百姓相信你们,拿出你的诚意来,不要挂羊头卖狗肉。说一套做一套,什么都没有说就叫大家去填表登记,这什么逻辑。
就像一个人突然来你家说这幢房子我要了,你明天搬出去住,真是可笑之极。要拆迁的话起码也要那些村干部那些共产党员先拆嘛,看看他们的觉悟是不是比我们的普通的老百姓的要高。我希望大家不要进行无所谓的争论,多提出点善于的见解,好的解决办法。
作者: 玩一玩    时间: 2012/9/26 15:05
尊敬的广大业主:
我非常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兴宁的发展离不开你我他。我早收了X老总的好处了,你们现在说不迁,行吗?有种就去告我!我怕过谁!----大家都知我是X帅的私生子!兴宁人嘛,我早看透了,只会窝里斗。你不知几乎每天在市政府门口、信访局门口或市委门口都有人上访,我还不是稳坐钓鱼台!!我早已把欺骗兴宁人民的水平提高了。反正几年我就走人!!
作者: 把木瓜还给我    时间: 2012/9/26 15:18
没看新闻吗?辽宁事件民警开枪属正当防卫!!
作者: 罗亮涛    时间: 2012/9/26 15:22
下句应该是这样:一堆狗屎拦路中,就等狗主去踩到。
作者: 罗亮涛    时间: 2012/9/26 15:25
上句:一幫惡狗氣衝天,隻等主子吼聲令。。。。。。
坐等下句!!
zhang12345 发表于 2012/9/26 14:31



    下句:一堆狗屎拦路中,就等狗主去踩到。
作者: hongliu    时间: 2012/9/26 16:45
有事找http://mzms.meizhou.gov.cn/msCom ... =0736&deptName=兴宁市人民政府&countyCode=441400
作者: 123报告    时间: 2012/9/26 17:50
政府要拆迁是为大家好,应支持才对
作者: 罗亮涛    时间: 2012/9/26 19:00
政府征地拆迁搞城市建设在赔偿的问题上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统一价格去取信于民。不能象以往一样老实人先签字赔偿价格就低,牛皮一点的人后签字赔偿价格就髙。
作者: 吾温柔    时间: 2012/9/26 19:28

作者: 乔木    时间: 2012/9/26 21:12
如果是有房地产权证的建筑物,刚建十多年,不能说拆就拆,业主要联合起来维权,政府要重新规划也必须与业主协商解决。
作者: 渔家傲    时间: 2012/9/26 22:22
有时候,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像20年前,兴宁铁路枢纽站,最终设在龙川!曾贫脊荒凉的龙川县,现今的发展速度惊人,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啊!虽时过境迁,而现在的兴宁,最后一线机会,再次降临到了宁江大地!此时,与几十前一样也面临着艰难的抉择,是顺应所谓的少数人狭隘的“民意”,盲目、彷徨、停滞不前,还是适应时代潮流,勇敢、进取、加速发展呢?希望大家能用理性、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要偏激,被人利用!众人拾柴火焰高,也只有大家拧成一股绳,保持目前这种强劲的发展势头,我们才无愧于子孙后代!祝愿兴宁的明天会更好!!!
作者: 渔家傲    时间: 2012/9/26 22:40
补充一点,像欧尚这样大项目,梅江区、梅县、蕉岭、龙川.....等各地,还不抢着啊!别以为人家欧尚非你兴宁就不行!如真的这种结局,我们将情何以堪!所以,总言而之,时不我待,积蓄力量,加速发展,快速发展,才是真道理!!!
作者: 香韵    时间: 2012/9/26 23:05
政府得给广大百姓一个合理的安置!
水田被征,宅基地被征,政府不仅得要解决广大百姓当下的工作、生活,还得解决未来他们怎么活下的问题!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9/26 23:06
补充一点,像欧尚这样大项目,梅江区、梅县、蕉岭、龙川.....等各地,还不抢着啊!别以为人家欧尚非你兴宁就 ...
渔家傲 发表于 2012/9/26 22:40



   站着不腰疼,宁江新城建起来了,房价降了吗?
作者: zhang12345    时间: 2012/9/27 00:19
上句:一幫惡狗氣衝天,隻等主子吼聲令。。。。。。
坐等下句!!
zhang12345 发表于 2012/9/26 14:31


下句:餓狗恣意啃蒼生,衙門數錢手抽搐!!!!!
作者: zhang12345    时间: 2012/9/27 00:20
政府得给广大百姓一个合理的安置!
水田被征,宅基地被征,政府不仅得要解决广大百姓当下的工作、生活,还 ...
香韵 发表于 2012/9/26 23:05


衙門有錢瞭,還管你們老百姓是死是活啊????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2/9/27 01:13
我告诉你,我那欧尚没有来之前,是丽景湾的和鸿生花园在做商品房,想征我们的地他们开到1:1.1,置换在兴 ...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5 23:42



    又想征地暴富就不要在网上求同情什么的。再说1:1。1或1:2都没人说什么。如果想1:5或存心阻碍兴宁发展的人就试试看市政府敢不敢强拆吧,贪字头上一把刀。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