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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梅州市对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再升温再鼓劲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6/28 10:03
标题: 梅州市对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再升温再鼓劲
  (记者李莹 通讯员胡益文)昨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打贿”工作进行再升温、再鼓劲、再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纯德在会上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升温鼓劲,努力推动“打贿”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为市委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扫清障碍、规范秩序、净化环境。省第十巡视督导组成员邓力,市纪委副书记周秋明、谢志云参加会议。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19个成员单位,负有打贿职能的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打贿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分别汇报了各单位打贿工作进展情况。
  据悉,自“三打两建”行动开展以来,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及时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对商业贿赂案件优先立案,集中优势兵力安排查处,初步打出了声威,震慑了违法违纪分子。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94宗,其中纪检监察机关21宗、检察机关36宗、公安机关2宗、工商部门35宗,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经营承包、物资采购等领域,涉案金额650多万元、涉及国家工作人员54人,较好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李纯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打贿”专项行动,打出更大声威、取得更好实效,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要深化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整合各方力量和各种有利条件,迅速行动,纵深推进“打贿”工作。二要讲究方法,突破重点难点,增强工作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对重点人员、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打击,坚决打掉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 “利益链”、“保护伞”,彻底铲除违法犯罪土壤。三要强化责任,增强工作联动性。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包案制度,严查商业贿赂案件;各级纪委要成立巡视督导组,加强督查、强化问责,确保“打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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