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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带齐证件到计生部门办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5/4 10:12
标题: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带齐证件到计生部门办理
  市民陈先生:我们夫妻两人都是教师,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怎样办理?可不可在小孩一周岁后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独生子女”的定义是: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需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4张;填写一式三份的申请表,有单位的应由单位出具意见,无单位的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再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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