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梅州广大妇女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学习新知道,创造新业绩,弘扬新风尚,为“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动员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 建设,推动梅州“绿色的经济崛起”,发挥“半边天”的作用,该市决定授予张丽芳等32人为梅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妇委会等13个集体为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梅州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等20个岗位,为第十一批梅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等。
这次大会号召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荣誉为起点,再接再厉,再建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弘扬“四自”精神,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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