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兴宁入室抢劫致人死亡案告破 [打印本页]

作者: cdz    时间: 2011/9/3 10:28
标题: 兴宁入室抢劫致人死亡案告破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刑侦民警先后在广州、东莞、深圳抓获3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今年7月25日发生在合水镇麻坑村的入室抢劫致人死亡案。
  7月25日上午11时51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合水镇麻坑村村民刘×达被人杀死在家中。接报后,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和合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案件展开侦查。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和调查情况分析,警方将案件定性为入室抢劫致死案,且熟悉当地地形的本地人或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经过一个多月的 艰苦侦查,专案组民警确定曾与死者同屋的刘×鹏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刘×鹏的两个朋友金某(男,23岁,湖北省崇阳县人)、刘×辉(男,22岁,兴宁市龙田镇人)有共同作案的嫌疑。锁定嫌疑人后,专案组立即制订周密的缉捕方案。8月26日晚,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 民警将刘×鹏抓获;8月29日,在东莞市抓获金某;8月30日凌晨,在深圳一网吧内将刘×辉抓获。
  经审讯,刘×鹏、金某、刘×辉供述了自今年7月以来,三人多次到案发现场进行踩点、密谋。7月23日21时左右,刘×鹏与金某两人(刘×辉因事未到)带着准备好的小刀、绳索、透明胶纸、环保袋等作 案工具来到刘×达家中抢劫。遭到刘×达的反抗后,金某按住刘×达,刘×鹏持刀对刘×达身上乱刺,两人在刘×达家中翻找现金,找到30多元后逃离现场。(彭国通 严清梅)
作者: enjoy    时间: 2011/9/3 11:15
就抢到30元啊,太不值了。
作者: 潜巴里    时间: 2011/9/3 11:58
就是抢到30万,300万,3000万。。。杀人也是不值得的,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漠视生命而去犯法的人,都必须坚决严惩!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9/3 12:48
不知道是什么人来的?
作者: 兴宁重点画室    时间: 2011/9/3 18:53
就是抢到30万,300万,3000万。。。杀人也是不值得的,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漠视生命而去犯法的人,都 ...
潜巴里 发表于 2011/9/3 11:58

作者: 奈我何    时间: 2011/9/3 18:56
太无人性了。不知是什么东西生出来的。
作者: ☆雅◎趣☆    时间: 2011/9/3 19:02
抢劫不论欠多少情节一样严重,何况杀人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1/9/3 23:23
一人10块钱。
到温州城都不够消费。
作者: 疯言锋语    时间: 2011/9/4 01:17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9/4 09:18
脑积水的东西
作者: 阳光/导    时间: 2011/9/4 10:25
脑子给门夹了
作者: lyx    时间: 2011/9/4 13:12
真可恶!每人10元就成了杀人犯!不值得!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1/9/4 13:51
食热里、
作者: 237778043    时间: 2011/9/4 21:45
就是抢到30万,300万,3000万。。。杀人也是不值得的,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漠视生命而去犯法的人,都 ...
潜巴里 发表于 2011/9/3 11:58



    法律公不公平,就看现在了。。。定要严惩。。希望法律能给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作者: xnsfgh    时间: 2011/9/4 22:07
才30元,兴宁的人怎么那么穷还有人抢?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1/9/4 22:27
付出的代价太重了
作者: mz123456    时间: 2011/9/6 15:07
从这个案可以说明兴宁人确实太穷了,不论是受害者还是嫌疑人都很穷值得兴宁当官者深思
作者: 沧海笑    时间: 2011/9/6 15:28
畜生!脑残!一定要拉去枪毙!!!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9/6 16:02
太不值啦,说不定跟我老公乡下那人一样又要坐个十五年牢
作者: mzxnfsf    时间: 2011/9/6 16:12
太不值啦,说不定跟我老公乡下那人一样又要坐个十五年牢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9/6 16:02



    反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作者: youloveywj    时间: 2011/9/6 16:54
法律意识太差了,也太没人性了。
作者: 婷婷儿    时间: 2011/9/6 17:19
傻不拉几的笨蛋!!!!!!
作者: mzxnwzc    时间: 2011/9/6 20:51
凶得没人性。
作者: lchj    时间: 2011/9/6 21:20
该拉去枪毙半小时!
作者: 大娃    时间: 2011/9/6 21:38
太没眼光了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