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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肇事潜逃两年后投案自首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1/7/24 00:10
标题: 交通肇事潜逃两年后投案自首
近日,慑于“清网”行动强大声威,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外潜逃两年的 “网上”在逃人员曾某辉主动到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2009年7月14日2时30分,曾某辉驾驶一辆套牌小轿车载乘罗某波,由兴城沿兴南大道往火车站方向行驶,途中碰撞公路上的障碍物后不慎碰撞路边的路灯杆,造成罗某波当场死亡、曾某辉受伤。肇事后,曾某辉逃逸。交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追逃,多次抓捕未果。对此,交警大队一直不遗余力,持续不懈地开展追逃工作。追逃民警到曾某辉家中耐心细致地向家属宣传法律政策,发送“梅州市公安局给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知书”,以走访规劝、政策感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大力展开宣传攻势,认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7月13日下午,慑于“清网”行动的强大声威和交通民警的感化规劝,潜逃两年的在逃人员曾X辉终于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彭国通 罗木君)
作者: enjoy    时间: 2011/7/24 15:51
坐车的倒霉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1/7/25 02:51
路过、、、、、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7/26 22:52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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