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5/31 20:35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梅州局党组《关于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梅市国土资党字[2011]9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列在各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梅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并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深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题分析(共1项任务)
深化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报梅州局(办公室、其它股室)。
(二)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共3项任务)
1、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交易中心、其它股室)。
2、加强矿政管理(矿管股、地环股、执法监察股)。
3、完善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财务股)。
(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共3项任务)
1、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办公室、人事股)。
2、加强舆论宣传(办公室、其它股室)。
3、对基层国土资源所所长进行廉政教育集中培训(人事股、办公室)。
(四)规范和健全土地、矿业权出让交易市场建设(共2项任务)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其它股室)。
2、落实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实施意见》,6月底前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及办法(矿管股、地环股)。
(五)开展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检查(共1项任务)
在6月15日前,组织对2007年至2010年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纠违规情况。7月20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报办公室(利用股、交易中心)。
(六)严肃查纠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1项任务)
查纠采矿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管股)。
(七)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共1项任务)
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深入分析涉土涉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6月底前,依照梅州局出台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执法监察股、利用股、矿管股)。
(八)加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管理监督(共1项任务)
严格管理和规范实施“三旧”改造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等关键问题和环节,保证改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三旧”改造政策和制度创新(利用股、规保股、地籍股)。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5项任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股室)。
2、制定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利用股)。
3、制定用地预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规保股、利用股)。
4、制定矿业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矿管股、地环股)。
5、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考核(人事股、其它股室)。
(十)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共3项任务)
1、开展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完成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必须采用公开、公正选择方式,土地前期开发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土地储备中心)。
2、加强对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定完善土地前期开发工程实施公开选择的相关制度(规保股、垦复中心)。
3、出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矿业权评估机构选定办法》,规范相关行政行为(矿管股、地环股)。
(十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工作(共2项任务)
1、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严格实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终身责任制;土地整治管理机构不得从事项目实施、施工等经营活动,不得开办土地整治开发企业(规保股、垦复中心)
2、耕地开垦费收缴与补充耕地项目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股、规保股)。
(十二)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共1项任务)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人事股、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把牵头工作任务列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负责牵头工作责任的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工作,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局“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领导带头,股室带头
领导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领导机制。
机关各股室要注重发挥机关的表率作用,落实徐绍史部长提出“机关带系统,系统促领域”的要求,带头积极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加强对我市基层国土资源所业务上的指导和督促,促进整个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动作为,密切配合
完成“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主动作为和共同努力。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不能消极等待;要主动自查自纠,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以各种理由回避矛盾,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多沟通、多汇报、多请示。各牵头股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要会商配合工作的其他股室,对承担的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实施安排;协办的其他股室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督查,报告工作
局办公室和人事股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存在问题,向本级党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各牵头股室要向局党组提交牵头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意见。10月15日前,各股室将“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

附件:兴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制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7日


序号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
一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的专题分析   
1深化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报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各股室 
二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交易中心各股室常态工作
3加强矿政管理。矿管股地环股、执法监察股常态工作
4完善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财务股 常态工作
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宣传教育   
5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办公室人事股2011年9月底前
6加强舆论宣传。办公室其它股室常态工作
7实施基层国土资源所所长廉政教育集中培训。人事股办公室2011年10月底前
四积极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   
8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其它股室常态工作
9落实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实施意见》,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及办法。矿管股地环股2011年6月底前
五开展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检查   
10组织对2007年至2010年土地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纠违规情况。利用股交易中心2011年6月15日前组织清理。
7月20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报办公室。
序号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
六严肃查纠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查纠采矿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管股 2011年9月15日前组织查纠。
9月20日前将查纠情况报办公室。
七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   
12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深入分析涉土涉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执法监察股利用股、矿管股2011年6月底前,依照省厅出台的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
八加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管理监督   
13严格管理和规范实施“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等关键问题和环节,保证改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三旧”改造政策和制度创新。利用股
规保股、地籍股2011年11月底前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关各股室 2011年10月底前
15制定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利用股 2011年10月底前
16制定用地预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规保股利用股2011年10月底前
17制定矿业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矿管股地环股2011年10月底前
18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考核。人事股其它股室2011年10月底前
序号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
十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   
19开展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完成土地储备机构与其下属和挂靠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必须采用公开、公正选择方式,土地前期开发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土地储备中心 2011年3月底前
20加强对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定完善土地前期开发工程实施单位公开选择的相关制度。规保股垦复中心2011年10月底前
21出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矿业权评估机构选定办法》,规范相关行政行为。矿管股地环股2011年8月底前
十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工作   
22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严格实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终身责任制;土地整治管理机构不得从事项目实施、施工等经营活动,不得开办土地整治开发企业。规保股垦复中心2011年5月底前
23耕地开垦费收缴与补充耕地项目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股规保股常态工作
十二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2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人事股办公室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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