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1/22 10:14

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梅州市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

  (记者罗渊宜 通讯员丘传洲)记者近日获悉,根据《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验收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督导验收,并经公示,认定梅州市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同时被认定的还有河源、清远、阳江、湛江四市。至此,我省已有15个市被认定为“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市”。

  据悉,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落实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着力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提前一年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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