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8/12/27 09:25

兴宁市乡村农房建筑整治及建筑指引


兴宁市农房建筑整治

危旧房风貌整治

针对唯一长期居住的危房,经认定为 C 级或 D 级的危房,以及对旅游景区内以及村口等关键地区影响村庄风貌和道路畅通的农房、违建房、临时建筑等进行拆除。

既有建筑风貌整治

针对无历史文化价值、现状外观风貌较差、或与村庄整体风貌不协调、简陋且质量差的建筑,对其附属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并完善内部布局,有条件可予拆除或翻建,或拆除后作为公共空间、公共通道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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