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888 发表于 2018/11/1 15:29

兴宁城区水田违章建筑

尊敬的各级部门领导:您好!我是文峰一路同贵楼51-53号房产业主陈国文,现向你们反映一宗非法占用水田进行违建,影响房屋通风采光,危及消防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具体情况为:我的房产早已按规划兴建好,并办各种证照,但约3个月前,王某辉未经报批,擅自在我店面后边(东片)紧挨我的墙体建好基础,搭建板房(见照片),形成实际的连体楼。这样做法,一是在当前全省上下严打违建的情况下,在城市规划区顶风占用水田进行违建的行为,政府各级部门理应采取措施拆除。二是该违建严重影响我房屋的通风采光,侵犯合法权益。三是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我房屋安全,后果不勘设想。为此,我请求你们高度重视,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貌,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清宜 发表于 2018/11/1 17:08

兴宁市民维权难,楼主要有心理准备。

lwp323230w 发表于 2018/11/1 18:48

建议致电12345举报。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08:22

违建是事实,但严重影响你屋的通风采光和房屋安全,请问一下,你建房屋的时候为什么不预留地方通风采光和设安全通道?人家建就影响你通风采光,凭什么人家的地方就要给你通风采光?总是有种先建为王的感觉。要是人家的手续办齐了你也一样会想办法阻止人家建房,因为影响你的通风采光,人家占你地方了?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08:25

自己介建得足足里,人家介就该应出地方来采光或者说影响到自己的房屋采光就想办法阻止人家建。强盗思维。

total2252 发表于 2018/11/2 09:03

肯定是价钱没谈拢,就举报了,钱到位了还会举报?

燕南天 发表于 2018/11/2 10:53

耐里有甘自在?你有块地皮建起来就咩乜甘?人家的地方,他要是报批报建了,取得了合法的手续,你就认命罢,涯看你主要是烦他建起来影响你视野丶通风采光,你心里不爽,就趁势里举报人家"占用水田违建",其心可诛。

dgj 发表于 2018/11/2 13:54

宁江读者 发表于 2018/11/2 14:21

路过打酱油的,不论是谁的地方,要合理合法即消防通道8米,水田更是违法的,照片可见后面建者藐视政府,作为即拆。

吹牛A8 发表于 2018/11/2 16:17

兴宁好像没有一个村的房屋有规划的,都是自己跟人调换地方,全部横七竖八,珠三角每条村都有新村老村,规划得好好,怎么兴宁的村干部是没这个权力还是意意识不到,村民也好像没人去提,都是自己调或换或买

吹牛A8 发表于 2018/11/2 16:19

这样乱七八糟,污水横流,

沉冰x 发表于 2018/11/2 16:25

填田建洋楼别墅是合規合法吗?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6:42

上图应该是违建了,政府都是有规划图那些的。楼主去国土局查查,如果用地指标违规了,可以叫城管处理的。但是挨这么近搭起别人后面的,还是第一次看见,厉害!

akasi 发表于 2018/11/2 16:43

举报吧,要拆一起拆

吹牛A8 发表于 2018/11/2 16:58

每村每屋左邻右舍因做屋搞出的是非恩怨实在大多大多,村委村民应该可以找出不好的干地或小山坡之类的不好种作的地方来统一规划报被的啊,就好像没人去提?

lucky4414 发表于 2018/11/2 17:15

建个房子不容易,没房子住才去建房子,建个房子用了一生的积蓄,大家要互相理解。
但是自己建房子不要影响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7:29

过份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7:52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08:22
违建是事实,但严重影响你屋的通风采光和房屋安全,请问一下,你建房屋的时候为什么不预留地方通风采光和设 ...

问题人家是合法,这是违章。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18:02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7:52
问题人家是合法,这是违章。

合法?你不清楚人家发贴的目的是什么?合不合法只是一个理由吧?就算不合法,你眼热人家做什么?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8:50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18:02
合法?你不清楚人家发贴的目的是什么?合不合法只是一个理由吧?就算不合法,你眼热人家做什么?

眼热???关我什么事,我看这违建怕是和你有关系吧,急红眼了吧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 19:00

fjosyj 发表于 2018/11/2 18:50
眼热???关我什么事,我看这违建怕是和你有关系吧,急红眼了吧

和我有关?怕是和你有关吧,你应该是楼主的另一个马甲吧。

牛煲八 发表于 2018/11/2 20:19

路过,看热闹的....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8/11/3 01:10

楼主自己注册了几个马甲来自己为自己讲话

哈哈1231 发表于 2018/11/3 10:42

人家都搭建了好几个月了,你现在才发声,分明是恶意举报,而且人家没有占用你一丁点地方,眼红!而且图片上看那一带都不是水田,

哈哈1231 发表于 2018/11/3 10:45

自己介建得足足里,人家介就该应出地方来采光或者说影响到自己的房屋采光就想办法阻止人家建。强盗思维。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8/11/3 10:53

没有规划,没有标准,如果大家都尽粮尽底地建,就谁也别说谁影响采光通风了,看看现在北环大道两边新建的楼房,基本都是握手楼,前面做了后面的几乎都废了,本人早就呼吁要各自留出一定空间来做路采光通风,对大家都好。

哈哈1231 发表于 2018/11/3 11:06

邻里邻舍,可以协商解决,何必耍这样的手段,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8/11/3 11:22

看城综局怎么处理

沉冰x 发表于 2018/11/3 11:26

现在都还在填田建洋楼别墅是合规合法吗?是否有关部门官员眼瞎了?

哈哈1231 发表于 2018/11/3 11:39

沉冰x 发表于 2018/11/3 11:26
现在都还在填田建洋楼别墅是合规合法吗?是否有关部门官员眼瞎了?

你哪只眼睛看见图片上是水田了?

akasi 发表于 2018/11/3 11:43

像楼主这样的人也不是什么好鸟,红眼病的

沉冰x 发表于 2018/11/3 14:49

一切疑问为什么没有人去问问一县之长?

lwp323230w 发表于 2018/11/3 16:50

投诉渠道不胜枚举,建议楼主可以向“今日一线”反映让省级媒体曝光。强拆违章建筑指日可待、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作为同样问责!

卖地人 发表于 2018/11/3 19:57

加油

lwp323230w 发表于 2018/11/5 19:38

听说要强制拆除了:)

hnt 发表于 2018/11/20 11:47

矛下闻?百姓特别关注哦............

raodragon 发表于 2018/11/20 14:38

现在的人心总是不好,动不动看不惯就去举报,试问现在的水田又有何用?有多少人还去耕,人家搞点建设就叽叽歪歪,什么让路影响采光之类的,现在能做起来就不错了

宁江读者 发表于 2018/11/20 15:23

不作为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03

akasi 发表于 2018/11/3 11:43
像楼主这样的人也不是什么好鸟,红眼病的

楼主不是红眼病,你建房要隔一段空间,你没有看到楼主发的照片吗,大近了,如果是你的房子,我在你背后建房而且没留空间,你是什么感受??将心比心,个人认为,后面建房可以,但要隔一段空间,这个是有规定的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13

举报电话打114,叫工作人员直接转市建委,如果是违建,将会强拆。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1 11:37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03
楼主不是红眼病,你建房要隔一段空间,你没有看到楼主发的照片吗,大近了,如果是你的房子,我在你背后建 ...

那我想问一下,楼主建房预留空间没有?如果没有,任什么要求别人就要预留?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45

你这是强词夺理,问题是谁先建房?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47

如果是楼主后来建,楼主就要留一定空间的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1 11:57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1:45
你这是强词夺理,问题是谁先建房?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2:33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是一个道德问题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2:34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是一个道德问题

1972 发表于 2018/11/21 12:34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是一个道德问题

jony163 发表于 2018/11/21 15:35

用先占为王的思维,本身就是强词夺理,也是一个道德问题。

骑着水牛逛兴宁 发表于 2018/11/21 23:13

一看就是邻舍关系不好,毛商量,,,

1972 发表于 2018/11/23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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