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ou萧 发表于 2018/10/6 21:02

兴宁大坪镇金坑村河道投药毒鱼

事情发生于2018年10月3日凌晨,大坪镇金坑村河道上游有人为了捕获河中的鱼类,向河道投毒药鱼,据村民说药鱼者投了大量农药,导致河道下游鱼类大面积死亡,沿途多个村河道甚至村民家鱼塘的鱼都惨遭毒手,河里一片惨白,到处漂浮着死鱼,水面弥漫着强烈药水味,毒药残留和死鱼造成严重的污染,河道水为合水水库源头,水库为自来水公司供水,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健康,其害甚广!为了美丽农村建设,保护乡村环境,政府应当加强执法力度,响应村民,杜绝此类事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重罚破坏环境者!提高环境意识,才能建设美好兴宁!

沉冰x 发表于 2018/10/7 00:05

不是重罚破坏者,而是投毒罪。

老老山羊 发表于 2018/10/7 08:12

对不起,国庆假期我放假,等到办公时侯会调查调查,

卖地人 发表于 2018/10/7 20:31

这样的人抓到就要拘留10天以上

asdfg456 发表于 2018/10/10 18:07

关于大坪镇金坑村投毒药鱼事件的调查情况 2018年10月6日,兴宁A8网一网友反映大坪镇金坑村河道有人投毒药鱼,造成大量鱼死亡。农业局与大坪镇知悉后,迅速派渔政大队会同大坪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10月3日左右,大坪镇金坑村一在外乡贤回乡,突发奇想 ,认为原金坑村废置电站(高陂笃)一灌溉小沟下面可能藏有大量鱼,于是用鱼藤精毒鱼,结果顺水而下,造成金坑村沿途三口小鱼塘的放养鱼死亡,共计200多斤。事件发生后,投毒者主动理赔,以每斤11元赔给养鱼户,塘主收到赔款无异议,但仍有少量死鱼流入罗岗河,镇政府已组织人员清理干净。镇生态办和村委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对投毒者进行教育,投毒者本人认错态度好,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接受教育批评,保证不再投毒药鱼。镇生态办通过此事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宣传,希望能营造良好的渔业生态保护氛围,全面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共建共享良好生态环境。在江河流域电鱼、炸鱼、毒鱼均属违法行为,此次毒鱼事件情节较轻,事后能主动理赔,农业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成大坪镇金坑村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禁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兴宁市农业局               大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0日

若思 发表于 2018/10/15 10:44

还算及时处理啊。

zqhb5501 发表于 2018/10/15 16:24

为大坪镇政府点赞:victory:

lucky4414 发表于 2018/10/22 14:24

查实后按投毒罪论处,心理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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