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人社字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同意认定下列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困难类别户籍地址
曾惠敏女522635197111271427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兴田街道办
刘文峰男44142519741108001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兴田街道办
朱燕燕女441425196911076102全失地农民福兴街道办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753-3320402 ,联系人:邝宇波。 0753-3257283, 联系人:范茂权。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4月24日
怎么可以申请呢? 加油 身份证号码是公民的重大隐私,在公示中公布公民身份证号码已有侵犯隐私之嫌,至少后面几个号码必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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