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7/12/7 19:52

住建局明确宁江新城规划路权属

昨天(12月5日)播出宁江新城三期业主对小区外面道路存在异议的新闻后,为了弄清道路规划权属问题,记者到住建局进行了解。在市住建局规划股,记者就宁江新城三期东西两侧的道路属性进行了征询,该股室负责人明确表示,宁江新城三期的道路规划图早在2010年就已经完成,按照当时的规划,这两条道路都是市政规划路,并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业主所有。
市住建局规划股股长钟智宏说:“因为你看这个三期的位置。空地大概是这个位置,北面的锦绣大道,明确标示出是规划路。它的使用也是大家用的,并不是宁江新城三期业主自己用的,不属于开发商的。建设的时候我这条路就已经跟小区规划一并进行审批。”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合同的要求,这两条市政规划路由开发商负责建设,用于解决小区及周边的出行问题,属于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目前,三期小区西侧的规划路已经按25米宽的标准建设完成,并于今年11月移交给城综局进行管理。东侧道路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完善。
市住建局规划股股长钟智宏说:“只不过路的东面,局部还有没有征收的,就还没有建设完成。如果以后二十五米的路打通以后。那这里区域的人出入都是没问题的。”
由于是开发商负责建设和完善,因此,部分并不了解规划情况的业主就误以为这两条还没名字的道路占用了他们的公摊面积,因而一再阻挠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对此,钟智宏股长也对我市道路规划命名的操作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市住建局规划股股长钟智宏说:“2010年对宁江新城三期审批修建住房规划方案的时候。他已经有一个二十五米的规划路。只不过没有体现出来。这个也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这个棋块,里面的道路肯定还要继续布设完善。但是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和以后的实际需求。他就没有那么详细去表现。”
相信职能部门的解答应该能让小区的业主和关注这起事件的群众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此,也希望事情澄清之后,业主和开发商、物业之间的关系能够得到缓解,共同营造文明理性的社会氛围。(来源:兴宁广播电视)

AlphaXN 发表于 2017/12/8 08:35

规划路都要占?沿江两岸的基本都是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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