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ixinlang 发表于 2017/9/21 20:45

兴宁华侨新苑上百名业主被坑害

兴宁市华侨新苑业主们上访书
尊敬的政府领导:
在我们兴宁县级市区,华侨新苑小区从楼盘销售或入住,有的楼房己有7年多时间了,前后经历了多界市政府班子。业主百姓们交清一切应交费用,不欠政府应有费用,不欠开发商的分文,就是办不了房产证。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购房者连开发商的国家发票都没有,一纸开发商的收据单,蒙蔽百姓!开发商私自收取业主己交契税,当地民愤非常大。
更加激怒业主们的,是瞒骗购房业主,很多业主是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收了购房款不开发票,无良开发商又将己售的一百多套房产质押农业银行借贷,无良开发商更甚把基本整小区己售杂物间、车库质押农业银行贷款。如此一房一卖一质押行为,属于变相一房二卖,严重违法案件。影响居民对购房后而没有物产保障的惧怕感,影响了社会和谐。
在小区的业主们维权集体上访活动,又受当地官员到小区门口围堵、甚至威吓业主上访维权,引起非常强烈的民愤。我们真心希望政府部门重视业主们合法维权!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民生民情,慎重考虑实际情况,期望能得到高层政府部门的关注,并解决实际民生问题。
兴宁市华侨新苑所有业主,在开发商早期销售楼盘时,预收了购房订金。开发商向多户购房者都多收取近二万元,说是分摊面积的款项,说好到住户入住时再与住户以实际面积多还少补。如今拖延多年,开发商公然不退还多收取的金额,开发商甚至威吓业主,此性质带黑社会非常恶劣。居民购买商品房,从交订金到银行按揭、从审批到验收,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主管和监督单位,从未出过任何告示,或者从没有要求开发商停工整改!现在楼盘已经基本售罄,最重要是有了业主们共同维权上访风波以后,当地政府才草草公告函出来找借口,说是有消防验收、楼盘超高问题,还告示“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自说自话,站不住脚了。都售楼这么多年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业主们共同维权活动的事发之前有作为了吗?又怎能批预售许可证?百姓蒙蔽上当受骗了,又是谁或哪单位的过失?百姓的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又有谁为这乱象受到法律制裁?
我们购房时是一次交清所有费用或通过银行按揭的,国家契税己缴费了,我们不欠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的任何费用,同时让开发商蒙骗统一己缴纳的契税,但迟迟未能办理到房产证。更出现一房一卖一质押,属变相的一房二卖。已造所有居民业主的经济与精神的伤害,引起民愤,这政府公信力何在?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广大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诉求。我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我们平民百姓来承担当地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渎职的恶果,显然非常不合理,更不合法,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业主家庭和谐。当地民众表示对无良开发商和不作为的政府相关部门造成的乱象强烈愤慨!
期待得到圆满解决利民之事,希望各政府职能部门以民为本,倾听民声。
在事件未得到圆满解决之前,我们将保持维权行动,将采取合理合法地逐级上访的形式进行维权活动!理性、合法地维护百姓的正当权益,也是社会正能量。我们希望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重视与关爱,坚信政府相关部门有足够的智慧解决这一问题,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
总之,重点问题就三个方面!第一是必须尽快落实办好业主们商品房的房产证!第二尽快解决变相一房二卖问题!第三是让开发商马上退还多收取的业主的实际面积的金额。
此致,期盼!   
2017年9月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7/9/21 22:18

有一些都快拍卖了。还房产证。:o

独角鲸 发表于 2017/9/22 11:29

有没有威信群

老老王 发表于 2017/9/24 16:09

可悲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9/24 18:35

建议: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取得优先受偿权。根据有关“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工程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交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购房业主优先于工程款受偿。也就是说,购房业主有优先受偿权。

纵横情缘 发表于 2018/1/21 12:41

谁之过谁负责!

无色花 发表于 2018/2/2 12:34

好黑暗

kk517228668 发表于 2019/3/9 11:04

典型官商勾结,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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