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6/3/28 21:54

关于兴城老危房的咨询

尊敬的市长同志,您好。我家在兴城有个老房子,已经很多年未曾住人,属土砖、木横梁结构的危房并且两边都是跟隔壁房屋共用一扇墙,其中一边属私人房产,也是久未住人的危房,另一边属公房,一直出租给一户人家居住。房管局同志应当清楚这条街大部分房子的濒危状况,我们也多次奔走反应过,但该街道一直都未拆迁也没办法整修。我想请教的问题是:(1)如果万一周边老房坍塌,导致两侧房屋成连锁反应坍塌,这个责任归属是怎么规定的?(2)隔壁公房还有住人万一受到人身伤害这个责任归属又该谁来承担呢?(3)这种情况具体属什么部门管辖?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最大程度的尽到我们做公民的义务和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呢?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并回复我的问题。盼复,谢谢!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A8再说 发表于 2016/3/28 21:55

你好,请你提供具体地址、门牌号等关键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兴宁市网络信息中心   
2016年3月28日

M一直都在 发表于 2016/4/2 11:46

先把问题回答了再看看房子

电信廖工 发表于 2016/4/2 14:12

估计是 老城区想改造 新房子!
那些房子等着征收吧,要不然就是原来样子
倒坍了,是人为的 估计 追究违法人,
成片倒坍 那是属于自然灾害,人不可以抗拒的,
何况是领导

bbs2006 发表于 2016/4/2 17:23

楼上观点错的,如果是危房,就不能住人,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成片倒坍,相关 部 门难辞其咎

习平平 发表于 2016/4/2 20:12

兴宁领导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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