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4/11/5 17:07

兴宁兴田街道居委会威胁上环不然没户口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已经是第二次写信了,不知道为什么上一封信没有批复也查询不到,不知道是不是触到有关部门的神经。 关于不上环就不上户口的威胁,当然没我把它理解为赤裸裸的威胁。是违法行为,计生部门可以指导我们选择合适自己的避孕方式,而不是一刀切的强迫上环。上户口和计划生育是不能强行捆绑和挂钩,小孩生出来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连上户口都要被威胁,我想这不是法治社会,到底是谁给予地方这么大的权力,违法违规。地方法律法规应该建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实际相对细化,而不是赤裸裸的违反。

政府应该正确对待人民的建议和投诉,而不是一味的保护自己地方的利益,每次投诉就是截取一段法律条文应付,这些所谓的回答我们在网上都能搜到。人民最大可能的配合政府,政府也应该人性化处理,相互理解,才能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 就兴宁兴田居委会三番几次打电话催上环,不然就不给上户口的行为,我想政府给予我一个答复,并且对于相关人员作出检讨,对于不正确的工作方式进行改正。(来源网络)

A8再说 发表于 2014/11/5 17:07

    尊敬的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宫内节育器”。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尊重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权,使需要避孕节育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决定,使用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但知情选择不等于放任自流或无条件的自由选择,而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计划生育工作利国利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也需要你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               

2014年11月5日

曾阿三 发表于 2014/11/5 19:24

最烦人的还是兴田街道办事处的那个40--50岁的死三八,长得她妈的象地主婆,满脸横肉,你向她询问情况,她还爱理不理,面臭臭里只嘟嘟里,好象别人前世欠了她五百万;令火飙啊起真想就潘几两巴掌.

强悍兴 发表于 2014/11/5 19:49

A8再说 发表于 2014/11/5 17:07
尊敬的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 ...

现在还计划生育,中国人未富却人先老,你们要想一想,中华民族沿袭的问题。

我心期盼 发表于 2014/11/5 22:44

兴宁特色,兴宁其它镇都一样.

龙夫人 发表于 2014/11/6 14:41

本来就不能强制性的,大城市的我知道是可以选择签保证书的。
尼玛,这个兴宁,我就是因为孩子要上户口被上环,现在天天腰痛到要死的节奏,天天只能多卧床了,~对女人是一种折磨

ulgm 发表于 2014/11/6 15:24

到时会不会逼着我去结扎:'(

zxcvbnmz 发表于 2014/11/6 15:27

龙夫人 发表于 2014/11/6 14:41
本来就不能强制性的,大城市的我知道是可以选择签保证书的。
尼玛,这个兴宁,我就是因为孩子要上户口被上 ...

你随时可以去医院取下来啊!

龙夫人 发表于 2014/11/6 19:32

zxcvbnmz 发表于 2014/11/6 15:27
你随时可以去医院取下来啊!

不行呀,要有居委取环证明医院才给拆的,就算去了私人医院,尼玛的居委要定时查环的。。

wangwenna 发表于 2014/11/6 23:32

这是很正常的啦,我第一胎也上环,第二胎结扎才给上户口。。。还让我罚了1万五,但罚单上是1万2

走向复兴 发表于 2014/11/7 08:47

山高皇帝远,ZF违法普通百姓又能怎么办呢?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向直接投诉到省政府或中央。我两个小孩,都是政策内,第二个小孩上户口孩儿他妈一定要结扎,大家说说哪条法律规定一定要结扎呢?可恶的xingningzhengfu,所以也就一直没上户口

中南海 发表于 2014/11/7 09:27

像这种情况,估计走到哪里都一样。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现在需要调整了。

经常不在线 发表于 2014/11/7 10:22

什么狗屁的,那是违法宪法的。不过,“土匪”当道那有什么宪法可说。

lzbz 发表于 2014/11/7 10:55

wangwenna 发表于 2014/11/6 23:32
这是很正常的啦,我第一胎也上环,第二胎结扎才给上户口。。。还让我罚了1万五,但罚单上是1万2

这明白表示,那三千元没有进入公家财政的账,是被相关人员私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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