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4/7/26 10:52

征地赔偿问题

领导您好:

      现在兴宁南部新城项目进行的如火如荼,对于家乡的这么大的变化,我表示很激动。也很自豪,都会向周围外地的朋友宣传兴宁。但是还有一块比较关心的就是我们征地赔偿问题。

         我先大致的提下我家现在稍微尴尬的情况,我家在兴宁福兴锦华村。几年前兴将路的开发,导致我家老房子被拆了五分之二,剩下的房子也变成了危房,还有几亩地也被征收了。后来政府划宅基地给我们就在现在976乡道那边(离福兴开发区比较近)由于我们两兄弟读书一直没钱建房,就在福兴开发区租房。直到现在大学毕业也是一直租房。现在我们宅基地附近的房子(建好的)都很多被征收了,按照平方去算赔偿面积。我想问一下我家未建房的宅基地是怎么补偿的,是按照宅基地面积1比1去赔偿吗?我家现在宅基地占地面积是60多平方米(二层后阳台可凸出,可建90平方)。(陈先生)

A8再说 发表于 2014/7/26 10:52

陈先生:
       你好,你咨询你家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据了解,南部新城建设宅基地认定有相关规定,一般而言,宅基地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可建房的地方或原有房屋倒塌后的地方及原政府安置划拨个人的用地等,是按1:1进行安置补偿的。你家的房屋及地方是否需征收,拆迁工作组及与你家进行联系沟通,请你支持和配合,如你需了解具体情况,可致电锦华拆迁工作组陈立平:13500126540询问。谢谢。



                                 福兴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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