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伯伯 发表于 2014/5/18 00:49

论住宅区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为什么大部分业主都不知道自己才是主人呢?其实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服务机构。是业主们请你来服务的。假如业主们对物业公司有不满意的话,经过业主委员会通过是完全可以更换另一家物业公司的。现在大部分房产开发商还自以为是自己开发的楼盘就可以强行对真正的主人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要知道业主是用钱购买了你的房子,你开发商的房子已经是卖了,钱都在你的兜里了,房产权已经是业主们自己的名字了。所以说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了。但为何那些开发商还敢对业主进行强行管理呢?这就要请广大的业主们来讨论了。

66200673 发表于 2014/5/18 10:51

中国人的弱点是一盘散沙,不能好好的团结在一块.所以很多事原本可以办好的都搞不定.

兴宁英博门窗 发表于 2014/5/26 11:24

业主是可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只能大家团结就可以了

吾本客家 发表于 2014/5/26 23:23

小区是我家,共同维护天

laowu 发表于 2014/6/1 20:24

您是业主您就是主人!!

laowu 发表于 2014/6/1 20:24

您是业主您就是主人!!

这一天 发表于 2014/6/2 11:29

致楼主:首先肯定业主是社区的主人。建设安全文明小区没有业主的积极参与是无法实现的。但把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摆到对立面去完全没有必要!相信开发和物管对建设好小区的主观意愿还是有的。况且目前兴宁的收费还远达不到赚钱的水平!据我了解没有一个开发商愿意绑在小区管理工作上!几乎全都要贴钱不算还找气受。相信在兴宁有资质的物管公司没有一个愿意接别人的盘!若业主们愿意自行管理,开发方会非常感谢你们的。但愿业主、开发、物管三方都能设身处地、换位思维。共同面对把社区建设好!

兴宁英博门窗 发表于 2014/6/4 11:30

交钱之前您是上帝,定了之后立马转变了,开发商才是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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