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4/1/18 09:50

关于凤英大道与国道交叉口问题

欧尚购物中心的落成是兴宁人民的大事,感谢陈书记的招商引资,为兴宁人民提供了那么好的购物条件,由于人流增加,造成违反交通规则的增加,有关部门在国道中间建了堵堤,逆向掉头的车辆是少了,但把骑自行车的学生市民推向了绝境,与机动车争一席之地,险象环生,这显然是有关部门考虑欠妥的表现,希望有关部门改正(来源:学生)

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4/1/18 09:50

你好:
   你反映关于凤英大道与国道交叉口问题,现回复如下:
   205国道与凤英大道交叉路口路段交通繁杂路段,车流量和人流量大,属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随着欧尚购物中心的完工,205国道与凤英大道交叉路口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得到了很好的完善,205国道上设置的中心隔离带,并划有人行横道,让交通行驶有序化,有效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今后,我队将在此路段加大巡逻监控力度,确保此路的交通行驶秩序安全畅通,同时继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月16日

强悍兴 发表于 2014/1/18 10:47

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4/1/18 09:50
你好:
   你反映关于凤英大道与国道交叉口问题,现回复如下:
   205国道与凤英大道交叉路口路段交 ...

要为人民所想。安全第一,合理安排。

US8 发表于 2014/1/18 10:48

……草根之声???????????

史丹人 发表于 2014/1/18 21:49

“第一现场”应该是交管部门的昵称吧,他及时回答网民提出的建议,值得表扬!

cmsj 发表于 2014/1/18 23:02

兴宁人不会做立交桥?可能做立交桥的人还没出生呢。

精卫 发表于 2014/1/19 00:07

做立交桥成本挺大的啊

无限极 发表于 2014/1/19 00:14

看了,就顶一下

ioioio 发表于 2014/1/19 05:30

欧尚怎么成了兴宁人民的大事??问问陈书记,阜鹰汕铁路前期工作进展如何?怎无声息了。卖地发展房地产只见眼前政绩!欧尚就是一地产项目,!超市就是为兴一和欧尚合作的地产项目抬轿的!配套设施了楼价也上去了,这个陈书记是个地产书记。所招项目90%是圈地为实,不唱赞歌,大家不说不反对!唱了就让人反感。兴宁的发展

ioioio 发表于 2014/1/19 05:45

是为公款建设做铺垫吧!说实话一条国道隔断了人气!路的这边和那边一个天一个地,为学生着想是假,十几年没动作,欧尚一做,马上找铺垫,动公款建这东西,地产欧尚想把路那边的人气引过来是真!不过也不一定是坏事,没个她们,我们也涂不了方便

ioioio 发表于 2014/1/19 05:49

陈书记也多为自己以后名声着想,虽然这体制草根百姓奈何不了你,但会一直议论评价你。希望你不要和曾超X林佛X

ioioio 发表于 2014/1/19 05:49

让百姓记住了

zhgd520 发表于 2014/1/19 09:34

陈书记招商引资搞的不错,支持!

无限极 发表于 2014/1/19 09:46

看了,就顶一下

ioioio 发表于 2014/1/19 15:23

人到中年比较唠叨了

兴宁晨光鲜奶 发表于 2014/1/19 17:21

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会被记3分。同时有的要罚款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不避让行人:记3分;
2、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20-50元;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20-50元;
4、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20-200元。

ioioio 发表于 2014/1/20 23:04

鹰潭汕头铁路列入梅州14年重点建设项目了!不在兴宁交汇了!地产宣传也少了个头!很多地产公司会找地产书记麻烦了,把我们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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