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3/12/31 13:18
刚发生一起惨不忍睹的车祸
商业城往不知算是管岭还是黄岭地段刚发生了一起车祸,看上去像上从头上压过去,很恐怖,真是造过当了。
沫沫S
发表于 2013/12/31 13:32
注意交通安全啊!
铁皮狐狸
发表于 2013/12/31 13:41
发生在官汕三路,超级恐怖,脑浆飞一地。肇事车辆不见踪影。
铁皮狐狸
发表于 2013/12/31 13:42
靠近卖鸡的那个地方。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3/12/31 13:47
千万要注意交通安全啊!生命大于一切。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2/31 14:01
{:5_249:}{:5_249:}{:5_249:}
老深圳
发表于 2013/12/31 14:45
打击谆!
永远arsenal
发表于 2013/12/31 16:51
十分操孽过账,经过都不敢看,还剩半个脑浆在那里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2/31 16:57
安全第一。
淡然处之
发表于 2013/12/31 17:52
哎,,,,,,
_肥罗
发表于 2013/12/31 17:53
唉现场经过了。。脑袋少了半个。。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3/12/31 18:24
走好。。。。。。。。。。。
德邦赵云
发表于 2013/12/31 19:48
为死者默哀 我算半个家属吧
dgj
发表于 2013/12/31 20:35
安全第一!!!
WWWP
发表于 2013/12/31 22:59
请公安交警不要以查车罚款为主,要以维护好交通秩序为主要职责!这段时间兴佛路与官汕路交界的十字路交通太乱了,要有交警维持秩序!
史丹人
发表于 2014/1/1 00:26
千万要注意交通安全啊!生命大于一切
张兰
发表于 2014/1/1 06:51
靠近哪里了,城里都卖了。
曾经犹豫
发表于 2014/1/1 07:11
闹市肇事也能逃逸?果真如此的话,兴宁人民还有安全感吗?又一个悲惨的事故,可怜的人离开这个世界!谁能站出来宣称对此事负责?相信一定没有人敢。
走向复兴
发表于 2014/1/1 09:39
如果情况属实,那就是兴宁人民的悲哀!中国的悲哀!
斗地主
发表于 2014/1/2 13:38
:Q:L:L:L
nao2nnc11
发表于 2014/1/2 17:52
那天也刚好那边路过看到了,惨不忍睹。。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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