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6/23 13:26

梅州市设立市政府质量奖 评审管理办法近日出台

  近日,《梅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
  该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我市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质量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处于领先地位、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该奖项评审管理办法规定,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5家,其中大型企业不超过2家,中小型企业或组织不超过3家。获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市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给予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30万元。(罗渊宜 赖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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