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5/26 11:12

《梅州市2013-2015年消防装备建设实施意见》获通过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梅州市2013-2015年消防装备建设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至2015年,我市将新建3个消防站、2个消防取水码头,并逐步配齐举高喷射、大功率泡沫、排烟、综合抢险救援等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器材,完成隧道救援、化学危险品泄漏救援、水域救援、高空山岳救助、竖井救援、烟热训练等专业训练模拟场地设施建设。
  (陈潮华 梅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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