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27 14:32

深圳雪象医院因不具备疗条件致产妇死亡

2013年4月25日,深圳雪象医院因不具备疗条件接生孕妇,后来小孩出生后产妇发生大出血以致死亡。死者陈娟,湖南娄底人,现年29岁,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财务主管。由于住得离雪象医院比较近,就近选择了雪象医院进行产检。死者家属信任雪象医院,在快生产的一个月内,陈娟经常咳嗽,夜里睡不着,不能平躺的现象,并多次向医生提出这种现象,医生都说是没事的。没有做任何的建议,只开了一些药,后来才发现这些药是不能给孕妇吃的。
当天临产时,死者发生了呕吐现象,医生没有做任何理会,由于这家医院不具备接收这种产妇的条件,为了钱,他们竟然没有让他们转院待产。
后小孩出生后出现大出血,医院就说是羊水栓塞,因医院条件简陋,医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最后致产妇死亡。因双方家长都年老体迈,又因失女失媳之痛,病倒在医院,小孩无人照看。
专业医生说,当产妇发生吐呕现象,并身体虚弱,应采取相关的助产术进行生产。由于雪象医院不具备条件,但为了赚钱不顾医德,依然强行接收病人,最后致人死亡。此事实在让人痛心,这是一个本来可以预防的,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事发之后,医院医生全部躲起来,不面对家属,不对家属做任何的安慰及赔偿。
死者如此信任雪象医院,把二条命交给这医院,这医院竟然如此不负责任,不做详细的检查,最后造成了悲剧。
这种无良医院应赔偿死者家属,告慰天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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