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23 09:54

兴宁市严把“五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注重严把“五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为基层党组织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2012年,该市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622名,发展新党员967人,其中35岁以下578人,大专以上学历376人,
一是制订计划,严把总量关。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性,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要求,在认真分析去年发展党员情况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综合平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积极稳妥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及时发现和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全市党员数量年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起表率作用。紧紧抓住“在农村发展党员,在科研、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在35岁以下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以“三个培养”(即把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中的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为导向,积极在致富带头人、回乡创业青年、复退军人、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村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在思想素质好的机关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在生产、营销、科研一线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同时,针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这个难点,着力在擅长经营管理的“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在有一技之长的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三是注重实效,严把培养关。狠抓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每年由各级党委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与讨论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对他们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坚持把党日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形势政策、方针路线、科技知识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教育培训,及时督促他们加强党性修养,从各方面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激发入党热情,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在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去年以来,市镇两级党校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67期,培训累计3000多人次。
四是规范操作,严把程序关。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在发展党员中,坚持做到“四个审查、五个公示、六个不发展”。“四个审查”即:审查发展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审查申请人信仰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纯正;审查考察报告是否全面客观反映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及在培养过程中如何对待党组织考验;审查申请人政审材料是否齐全。“五个公示”即:对提交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六个不发展”即: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
五是健全机制,严把管理关。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一是明确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工)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年度考核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和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展党员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党委,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凡两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对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市、镇两级从财政中列支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专项经费,市委组织部也从自管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采取举办各类培训班、订购党建书刊、添置电教设备等措施,确保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专项经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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