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16 17:29

兴宁市公路局路政人员查获一起偷盗路树案件

4月10日,兴宁市公路局路政人员查获一起偷盗路树案件,当事人袁某等被当场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0日上午,兴宁市公路局路政股彭建辉股长带领路政人员巡查至国道205线径南路段时,看到袁某等3人正准备把刚挖掘的路树搬到车上,路政人员立即上前询问当事人,挖掘路树是否经过公路部门的批准。经过详细了解,得知袁某等人途经该路段时,看到杜鹃树非常漂亮,想偷盗回家种植。路政人员随之告之袁某未经公路部门批准,擅自挖掘路树属违法行为。路政人员现场依法开具了违法通知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依法扣留车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随后,袁某等人来到兴宁市公路局路政服务大厅接受处理。执法人员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当事人对事件认识的诚恳态度,最终作出如下决定:一、按市场价进行路树赔偿;二、对挖掘的路树按原状补植好。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使当事人受到了教育和处罚,也使沿线居民深受触动。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权威性,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
今后,市公路局路政人员将加强路政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和沿线群众爱护路产路权和爱绿护绿意识,共同创建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黄跃新)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兴宁市公路局路政人员查获一起偷盗路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