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16 17:26

兴宁市公安局举办“一法二规定”培训班

为积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行政办案程序规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新法新规在公安执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4月10日至11日,兴宁市公安局举办“一法二规定”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执法民警对新法新规的理解和掌握,全面提升民警综合执法素质和办案质量。
培训中,该局法制室相关负责人围绕“一法两规定”增减变化内容,结合执法办案实践,采取法律知识串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的操作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并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标准、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进行了讲解。同时,该局还认真总结分析了2012年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2013年执法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
此次培训班共分2期,该局刑侦、治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执法办案民警分批参加培训。培训重点突出,贴近实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受到参训民警的一致欢迎。 (文/何旭东 编辑/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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