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12 09:53

突出改革重点精简审批项目

  市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两建”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工作,并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日前,市编办副主任刘钧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有着重要意义。进行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又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记者:在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中,市编办主要开展哪些工作,取得怎样的成效?
  刘钧:市编办既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又注重突出工作亮点。一方面,积极推行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决定、物品处理“四分离”制度,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构建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突出重点,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改革,公布了《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28项,转移6项,下放51项,委托4项,按日常管理59项,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审批效率。
  记者:今后,市编办将从哪些方面深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
  刘钧: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编办正积极准备第二批行政审批改革目录,内容涉及民生、环保、国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市编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刘遐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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