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4/11 10:31

梅州市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货车安全隐患

  我市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排查隐患、安全教育和集中整治等多种手段,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
  从即日起,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货运车辆的行驶特点,强化主干公路巡逻管控。以固定设卡、流动巡逻等方式,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通行的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道路行驶的渣土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开展排查,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以及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禁行、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凡有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等现象的货车和货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的货车和驾驶人将被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限期办理检验、审验。各级交警部门将深入到辖区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和物流集中站点、施工单位和场地、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对车辆存在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车辆等进行排查。
  此外,各级交警部门还将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对重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叶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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