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3/27 10:19

3.18事故后五华8天查扣违法车辆278部

  【新闻回顾】3月19日报道:18日中午,五华县棉洋镇S238线发生一起载沙大货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致驾乘摩托车的2名中学生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该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本报讯 五华县棉洋镇“3.18”事故发生后,该县交警部门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从19日起至昨日,已查扣各类违法车辆278辆,行政拘留2人。
  日前,记者跟随公安和交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上路,途经S120线横陂镇路段时发现一辆疑似超载载沙货车。执法人员拦停该车并检查发现,该辆核载8吨,总车质量为31.47吨,超载15吨之多。据民警介绍,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超载30%以上货物的机动车,将对驾驶员实行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理,在卸货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据了解,交警部门经勘查认定“3.18”交通事故中的载沙大货车存在超载行为,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而驾驶摩托车的学生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没有配戴安全头盔且会车时没有靠右行驶,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五华县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全天候上路加强路面管控,巡查超限超载货车,并在全县范围内针对摩托车行驶秩序开展专项整治,交警大队抽调警力成立5个整治行动小组,每周将不少于一次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整治。
  据统计,自行动以来,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215人次,查处超载、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7起,查扣违法大货车59辆,违法摩托车219辆,行政拘留2人。
  (海林 清芳 文凭 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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