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3/26 10:13

泡茶机爆炸烧坏茶几和天花板

  电磁炉泡茶机在通电状态下突然自行发生爆炸并燃烧,将房间内天花板熏黑,茶几烧坏,这能获得相关赔偿吗?近日,家住梅江区城北的孙女士遭遇此事后,在辖区工商所的调解下,共获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赔偿10070元,为她挽回了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
  据孙女士介绍,三个月前,她从梅江区运兴批发市场一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品牌电磁炉泡茶机,没想到使用时间不长就发生了爆炸事故。“幸好我们躲避及时,家里才没有人受伤。”孙女士说,当时只听见客厅内传来“嘣”一声巨响,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正在通电的电磁炉泡茶机突然燃烧起来,瞬间房间内天花板被火势熏黑,茶几被烧坏,室内一片狼藉。孙女士认为,事故是由于电磁炉泡茶机的质量问题造成,随即拨打12315投诉。城北辖区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调查了解到,由于损失较重、责任难以认定,先让当事人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经销商到现场进行调解协商。
  工作人员在安抚消费者情绪的同时,与该品牌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同时向经销商宣传新修订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其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最后,经销商同意出1000元和更换一台新泡茶机,并代厂家先行赔付5500元给消费者作为装修费用。三天后,该品牌生产厂家代表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后,诚恳地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表示只要属于该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厂家愿全额赔付,且将剩余补偿款3570元递给孙女士。最后,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共赔付10070元给孙女士,孙女士对此非常满意。(严海苑 黄培元 王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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