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2/26 11:16

私带女生外出,受训 邀人砸车泄愤,获刑

  老师批评孩子,孩子本应好好反省,但有些孩子却不思悔改,反而纠集他人砸车泄愤。近日,五华法院审理了这宗寻衅滋事案件,滋事少年获刑。
  五华少年阿超因私带当地中学女生外出被该校老师批评教育。后在朋友家聊天时提及此事,“义气”哥们都对阿超的尴尬遭遇表示“义愤填膺”,当即有人提议到该校去砸车,以泄心头之愤。之后,几名少年便制定了行动计划,分头准备铁锤、铁管、摩托车等砸车“装备”。当晚凌晨3时,按照事先计划,阿超等人摸黑翻墙进入该校,找到停放在校内的三辆小车,对着挡风玻璃同时开砸,车辆警报器响后几人便翻墙逃离现场。经物价部门鉴定,三辆汽车被损坏的总价值为3150元。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超伙同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同时积极赔偿损失,应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对阿超等人判处了缓刑。 (海林 何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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