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2/3 14:33

梅州市积极推出系列惠民措施,破解多项民生难题

  为织好社会保障的 “安全网”,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去年,我市大力改善重点、热点民生问题,积极推出系列惠民措施,破解多项民生难题。通过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及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我市实现了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大病列入医保、低保补贴提高等目标。目前,全市各级相关部门正扎实推进民生工作,努力织牢让市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的社会保障网。
  52万多老人受惠 全覆盖目标达成
  “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这是我市2012年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至去年底,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全市52.7万人受惠。除此之外,我市出台建立梅州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后,各县(市、区)相继落实。目前,梅江区、梅县80至99岁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元,90至99岁非困难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00元;其他各县(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每年发放100至200元高龄老人津贴,全市近12万老人受益。同时,还启动了“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和农村养老“幸福计划”,逐步提高保障和福利服务水平。
  去年,市级财政下拨补助资金156万多元,为全市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至12月底,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求助4823人次,实际救助4436人次 (其中未成年人66人次)。
  430万人参加医保 大病保险列入医保
  去年,我市完成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出台了 《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参加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430万人,参保率达100%。根据暂行办法,我市实行的医疗保险除了原有的住院统筹、普通门诊统筹之外,还将大病保险和特定病门诊补助列为新增内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达到16万元-18万元,这对于患大病、重病的人群来说是一个福音,很大程度上将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发生。
  此外,去年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方面支出2900多万元。对特困居民以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的农村儿童进行医疗救助,共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19人,救助金额13.29万元。
  26万余人获低保 实现了应保尽保
  去年,我市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提高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全力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了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至去年12月底,全市低保对象99328户、263456人,低保资金支出3.66亿元。民政和财政部门还制定出台了 《梅州市提高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方案》,从2012年起,各县(市、区)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和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各县(市、区)的五保供养标准已达标。
  为缓解局部灾情伤害,去年民政部门向各县下拨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601万元和价值248万元的救灾物资,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全市投入400多万元重建资金,帮助207户全倒户重建家园。在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教育资金募捐活动中,共接收捐款(含认捐)1.53亿元。
  此外,为帮助一些非常特殊的困难群体,我市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履行媒体责任,共同在社会上营造“有困难、人人帮”的良好氛围。去年,本报《民生》栏目报道了大量民生救助类新闻,获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出资出力奉献爱心,捐出的爱心款超过150万元,使一大批特殊困难群体脱离了困境。(钟智跃 杨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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