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1/17 09:34

夫妻帮民工订车票收费被刑拘 民工为其叫屈

警方将火车票和身份证返还订票的农民工。 《佛山早报》照片
  据《东方早报》报道,广东佛山一对结婚刚3个月的夫妻帮农民工上网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日前两人被刑拘,广铁警方称此为今年在广东境内查获的最大“黑票窝点”,但此事随即引发了广泛争议。
  新华社微博15日评论称,农民工委托小夫妻在网上订票并约定10元手续费,双方形成了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代理关系,应区别于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也对记者表示,本案中手续费属于临时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构成犯罪。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彬认为,10元手续费应视作劳务费,最多也只能施以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
  不少拿到回家车票的外来工也为这对小夫妻叫冤,不过支持此举的律师称,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警察有何权干涉?对公民私权利的保护不应停留在某些法条和口头上,请拥有公权力者慎行! ”新华社微博称,此事凸显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有大量民众还不具备网购条件,却缺少相应服务。“如果铁路部门及代售点顾不上,能不能把蛋糕稍微分点给市场?”
  “黑票点”查获212张票
  1月9日,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在佛山禅城区一带摸排调查时,发现一“快递网购店”拉起“火车票开始预售20天内”的横幅,在暗访时发现不足20平方米的小店兼备了网店、快递、卖童装及代售火车票功能。
  12日13时,在经过24小时的外围调查后,民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桢(男,25岁)、叶某(女,23岁),查获车票212张(票面价值35402元),购票使用的身份证213张(有1张身份证未取到火车票),购票使用的电脑主机两台,现金1865元及其他订票单据。
  被收缴的212张火车票,均是附近厂里外来务工人员花钱购买的春节回家车票,车票中除少数几张高铁票、动车票、卧铺票外,主要是座位票与无座票。
  两人订票、收款并取票
  据钟某桢称,他与叶某结婚不到3个月,两人经营一店铺,平时他负责快递及网店业务,妻子负责童装生意,收入还算稳定。去年11月起,他决定利用开网店的便利,在网上替附近外来务工人员订购火车票,收取每张10元的手续费。今年元旦以来,随着购票的人越来越多,钟某桢就把妻子拉上。两人利用他人提供的身份证,在网上成功订票并收取票款后,到各售票点取票。
  据办案民警介绍,现场收缴的212张火车票,系钟某桢夫妻两人于8日、9日、10日三天从网上订购,未被取走的余票。
  在13日的火车票返还现场,拿到回家票的外来工都非常开心,但也为这对小夫妻叫冤,甚至心存感激。“他们也没漫天要价,10块钱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就算我们有时间,自己一来一回去火车站买,花费也不止10元,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也有外来工因这个“黑票点”被取缔了,以后找谁来帮忙买票而发愁。
  观点交锋·正方
  触犯刑法,违反四部委相关规定
  广铁民警表示,正规代售点有“铁路火车票代售处”的招牌,并有编号,且代售火车票每张收取手续费规定为5元,超过此数则违规。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此外,火车票有别于一般商品,属有价证劵,是明文禁止倒卖的。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7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
  据《东方早报》
  观点交锋·反方
  不构成倒卖,最多施以行政处罚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认为,“倒卖”指未经官方批准,通过投机手段以大大高于标价的价格出售,须存在先买再卖多重环节,这种行为造成市场大量囤票,导致有需求的乘客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购得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本案中夫妻俩并无倒卖行为,其获利渠道是为他人提供便利所形成,手续费固定,在购票前已征得乘客授权和许可,属临时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构成犯罪。行为代理并非车票代售,不属于特许审批的范围,其行为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但无重大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吴鹏彬律师认为,这对夫妻是受农民工委托代购火车票,10元手续费应视作劳务费,这没有造成市场的混乱。在实名制之后,“倒卖”火车票的罪名已失去意义,即使夫妻俩未获代购代售票的特许经营权,最多也只能施以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
  据《东方早报》
  网友叫屈
  原本是好事 刑拘煞风景
  @Free-zjl:农民工不会网上订票本身就已经很不公平了,现在有人帮他们买是好事吧。
  @冰淋漓澈:有些钱我们愿意出,就是图个方便,可是正常的渠道不通啊!
  @涛语花香:上大学那会,学校有学生主动给我们代购火车票,每张票3元,难道这也是黑票点?
  @Karina悦悦:不会电脑你让农民工去排队买票吗?!这事得关注!
  @潘兴松:这本是双赢,甚至多赢……可这算啥?
  @1992空白:说到底是春运票难买,农民工网上买票没优势,反而有劣势……
  @小河-向南 :这本是解决不会上网农民工买票的一个良好渠道,双方可谓合作愉快。可一纸刑拘令从天而降,真是大煞风景。
  @马骝和乌猪:这个不叫倒卖吧。现在买火车票都是实名制了,农民工拿身份证给小夫妻,让他们代理购票,小夫妻从中收取代理费。这是农民工的授权行为啊,这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何来“倒卖”,何来违法?
  @TerraNova:不是炒卖,没有强迫,何罪之有?该行为只是等同于有偿帮忙,商业角度来说就是代理。现在什么都能代理,就是购火车票不能代理,很让人对相关部门制定规则的意图生疑心。
  @表0哥:顶多是无牌开档。我未见过无牌经营要抓人的。
  @佛山本无山:这明明是帮助与人方便,顺便收点辛苦费。这和私家车空车带人收点油钱差不多,在国外是提倡的,既可方便他人,又节约能源使资源发挥最大作用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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