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3/1/13 10:04

兴宁严查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装运输

年近岁末,烟花爆竹市场逐渐兴旺,可喜庆之余这烟花爆竹的运输的安全问题更不容忽视。昨日,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整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动中,在我市商业城货运中转站查获一辆非法运载烟花爆竹的零担货运车,司机邹某及货主曾某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针对节前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增大的情况,专门组织民警到我市各货运场所整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1月10日,整治组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商业城广场停放的一辆货车正在装运一批烟花,货车的整个车厢还装满其它各种商品货物,民警从其车厢内清点出大小烟花爆竹22件。司机邹某不能提供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许可证,也没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民警遂将司机邹某及货主曾某带回公安机关。
经审查,司机邹某和货主曾某2人在没有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准备将22件烟花爆竹连同其他货物通过普通的货车运往河源市区。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司机邹某才意识到自己将烟花爆竹和其他货物混装运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一旦酿成祸患将追悔莫及。(卢静 何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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